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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ngJ (Q___Q)》之銘言: : ※ 引述《UmbertoEco (迷路的魚)》之銘言: : 況且只要控制超過2.5%的公民 : 就可以掌控過半的立法會席次, : 相當於擁有法案的絕對生殺大權 : 雖然到了第三屆,就變成分區直選30人,功能團體30人 : 但那時基本法已立完,立法會其實也可以廢了 : 直接遵照中共中央政府發布的法令了 : 您還想要為中共說些什麼?? 對於倒數第三行這種一廂情願的假設無從回答 不過我要講的正式你倒數第四行的概念 也就是現在是過度時期 最終立法會仍然是由全港民眾普選出來的直接民主 而且立法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在立基本法 基本法是人大訂的 立法會的主要目的是在制定地方法律 不是中央法律 畢竟香港是地方政府 : 因為那是他們的法,所以不守法就是錯嗎? : 那也要看看法是誰訂的 : 明明說好了香港有權制定自己的法律 : 但背後卻仍然由中共在操控 : 明明說好要一國兩制,最後依然事事要順中共的意 : 有立法會跟沒有一樣,您到底還想為中共說什麼? 不知道您的重點是什麼 如果您是想講香港沒有最終立法權 那恐怕還需要舉出更多的實例來 不過我要提醒您的 是如果立法會自願放棄某些法律的立法(在台灣來說會是立法怠惰) 而將立法這些立法的權限丟給中央來做的話 這也是屬於自治的一種 這是港方自己決定的, 無法得出不民主的結論 最好的例子,就是之前的居留權案件問題 : : 不然大家只是在這裡做無效溝通而已 : : 或者故意混淆視聽才是您真正的目的 : : 溝通的誠意是很重要的 : : 不要再指鹿為馬了 : 相信在這樣的立法會的委員組成下, : 選出來的特首是聽香港人民的聲音,還是聽中共老大的聲音 : 大家都可以看得很明顯了 前提就不成立了 不知道您的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39.175.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