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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報(today) 【社論】健保雙漲案,立法院越俎代庖,監察院不辨是非 健保費率調整屬於行政裁量權,不應成為政客鬥爭游內閣的工具 針對衛生署健保雙漲案,監察院昨天以規避立法院審查為由,提案通過糾正衛生署。監察 院認為,此案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應送立法院審查,但衛生署卻未送立法院,解讀條文過 於形式主義,有規避立法院審查職權違失。監委張德銘、謝慶輝指出「調整全民健保保險 費率」、「調整全民健保保險對象自行負擔門診費用」規範內容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即屬 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範圍,依法應送立法院審查,因此要求行政院必須補正程序。監委張 德銘並強調,行政部門必須在兩個月內函覆改進,否則監院不排除進一步彈劾相關失職人 員。 監察院對於行政院健保雙漲政策的糾正,雖然張德銘強調,只是針對健保雙漲的「程序」 而非「內容」,健保雙漲的行政命令仍然有效,但是依法必須送立法院補完程序,未來是 否改變,要看立院的審查,在立法院未作出調整前,此一命令是有效的。然而,此一糾正 案非但未能化解朝野原有的爭議,反而治絲益棼,徒增國內政局的不安與對抗,令人深感 遺憾與不解。坦言之,健保雙漲政策的爭議,並非單純牽涉健保費率、醫療制度良窳的討 論,更重要的是,它正是國內朝野非理性對抗的另一個戰場。因此,監察院糾正案不但在 職權上並不適切,也就是說,它並不能對健保雙漲的爭議做出如同大法官釋憲般的「判決 」,不應介入行政與立法部門的法律與政策爭論,更嚴重的是,此一糾正案將難免被特定 黨派援引為政爭的利器,益添政局的紛亂。 事實上,健保法規定,第一年開辦的費率是4.25%,若需調整,由主管機關報行政院核定 ,因此費率的調整是立法機關完全授權委託給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完全是依法行事,根本 不需要送立法院備查。而且,現行油價、水費及電費的調整,也都不必送立法院審查,何 獨對健保費調整另眼看待?如果,泛藍為主的在野黨反對健保費率調漲,其正當途徑應是 透過修改健保法條文,取消對行政機關的授權,而不是向監察院檢舉,讓監察院介入兩院 之間的紛爭。誠如民進黨立委賴勁麟指出,國民黨執政時期,多次調整全民健康保險部分 負擔等費用,沒有一次送到立法院備查,像公保、勞保、農保費率調整,也沒有一次送到 立法院備查,費率調整是行政權,在野黨現在要求備查是前後標準不一。他表示,法律有 無疑義解釋的權力不在監察院,監察院對法令進行解釋是超越監察院職權,讓人遺憾,如 果要解釋法令,應由司法院來做比較恰當。 世界各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恐怕難找到像台灣的健保一樣,竟然受到政治力的嚴重掣肘, 致而實施以來,可謂舉步維艱。健保實施之初,雖然遭到極大的反對與阻礙,但幾年下來 ,多數民眾都能肯定健保制度的優點,反倒是當初設計推動全民健保的國民黨現在卻成了 此一制度改良的絆腳石。健保實施以來,確有一些弊端產生,但清除積弊,應該訴諸制度 改革與司法調查途徑,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而非在健保財務出現困境時,不分青紅皂白阻 止健保費率的調漲,要讓健保淪入破產的地步。前衛生署長、慈濟大學教授李明亮即強調 ,健保費率已有七年多未調整,如果在去年九月還不調高費率,恐怕健保早已倒閉了。或 許健保一旦倒閉,可以成為在野黨攻擊執政者無能的証明,但是政爭如果淪落到不惜犧牲 民眾福祉的地步,那就是台灣人的悲哀了。 健保費率的高低,攸關民眾權益,調漲費率確實會增加民眾的負擔,政府當然應該審慎評 估,不能率爾漲價。然而,在野黨反對健保雙漲的態度,表面上是為民眾著想,其實是跳 脫不了為反對而反對的框架,只是想看執政當局在財源不足之下,如何把健保辦下去的好 戲而已。令人遺憾的是,在這場泛藍發動的政治鬥爭中,立法院由於泛藍居多數而公然越 俎代庖,無視法律對行政院的授權,監察院則由於亂了分寸拿捏,以致不辨是非,成了泛 藍政爭的工具,如此一來,憲政體制紊亂,國家的福利醫療照顧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全民 恐怕將成為最大的輸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3.201.27
ostar:轉貼報導後請發表您的見解,謝謝! 推 61.229.88.221 07/04
iuyt:就別強人所難了啦 推 61.217.131.75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