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臨時會通過第一案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三讀
記者林佳慧/台北報導
臨時會第二天,朝野挑燈夜戰,徹夜協商,不動產條例首先三讀,成為
臨時會第一案,其中有關開發案的部分全部被排除,土地增值稅部分因
為信託的關係,地方政府可能很久才能課徵到稅,地方財政可能受到影
響,農金法與RTC條例也已達成基本共識,只剩下36家基層金融機構資
產如何歸還的問題。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朝野協商結果,財政部版本被民進黨團主動排除,開
發案適用範圍,國親主張信託憑證架構應以瑞士共同基金為主,最後協
商結果,在「安全」的大原則下,有關「開發案」部分全部排除。
其次,租稅部分,原本固定千分之十地價稅,將根據土地稅法第16條准
許採用累進稅率,但地價應以各縣市政府公告地價計算,親民黨財經立
委李桐豪說,比較遺憾的是「土地增值稅」部分,原本只要交易一次就
課徵一次的土地增值稅,信託之後,將變成很久才會課徵一次,地方政
府必須在最後一次交易才會課徵到稅,可能衝擊地方財政。
財經六法中,不動產證券化三讀後,「自由貿易港區」二讀,有關本勞
與外勞工資因否脫勾條文將留待最後一天再進行表決,「RTC條例」最
具爭議的金融營業稅法,財政部讓步,同意金融營業稅法訂定徵收年限
為十年,現在只剩下「非存款債權賠付」問題仍有歧見,但親民黨團總
召鍾紹和認為,協商完成可能性很大,很可能明天就會進入二讀。
「農金法」在財政部同意歸還36家基層金融機構資產後,僅剩下如何歸
還問題還有待協商,最具爭議性的「第二項」修正為依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13條規定,36家信用部由銀行承受之農漁會,其為設立信用部所需財
產,財政部同意歸還,但在野黨要求「命令」銀行依原承受價格讓售予
農漁會,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提供政策性融資,其融資條件由中央主管機
關訂定之,但財政部卻認為應該用「協調」字眼,而非「銀行」,可說
只剩下半條還沒協商完成,條文部分可能要留待明天才會進行二讀。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確定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公投法」歧見過
大,完成協商機會不大,「金監法」部分,鍾紹和認為「尚待努力」,
主要爭議點在於親民黨堅持委員會的組成須有政黨推薦代表的堅持外,
包括條文中對於金監組織的調查權範圍並沒有具體限制,將導致該組織
權限無法約束的怪異情況。
親民黨也認為,金監組織的人事、預算等,由另外成立的基金會統籌管
理,財源由基金會收取的金監費或證照費支應,完全脫離國會監督,違
反民主監督機制。即使金監法通過,財政部的金融、保險等單位都需劃
入金監會,因此,財政部組織法修正案尚未送至立法院審議的情況下,
即使金監組織法草案通過,該組織也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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