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總統選罷法三讀 連宋配取得法源依據 台生條款鎩羽
票數懸殊,台生條款闖關失敗。
記者林佳慧、葉素萍/台北報導
攸關明年大選的「正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9日上午三讀
,國親兩黨共推的連宋配取得法源依據,台聯要求非台澎金馬出生不
得競選正副總統的台生條款,遭到國親民三黨聯手封殺,興票案衍生
的欠稅條款表決時,發生台聯黨團與民進黨立委鼓譟反對,但欠稅條
款最後還是遭到否決。
台聯黨團提案「台生條款」要求必須在台澎金馬地區出生,方得登記
為正副總統候選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或
大陸地區人民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參選正副總統,後因從奧地
利歸化美國的影星阿諾參選加州州長當選,台聯為了強調出生地不得
參選正副總統,又將「台生條款」更名為「阿諾條款」。
由於國親兩黨主席連戰、宋楚瑜出生地均為中國大陸,若台生條款通
過,連宋配將無法參選正副總統,民進黨籍陳水扁將可同額競選,在
國親民三黨聯手封殺下,台生條款還是遭到封殺,雖然民進黨內有共
識反對,但包括蔡同榮、林重謨、藍美津、王淑慧等獨派傾向立委還
是堅持走自己的路,投下贊成票。
台聯黨團提案要求正副總統候選人應由同一政黨推薦條款(第21條)
遭到封殺,正副總統得由不同政黨推薦參選,連宋配總算取得法源依
據。
台聯黨團針對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興票案衍生的欠稅封殺條款,第26條
「積欠稅款達登記正副總統任期薪資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參選」也遭
到封殺,此案表決前,民進黨立委林重謨拍桌抗議,條款遭否決後,
台聯黨團又鼓譟諷刺,恭喜宋楚瑜不用繳稅了。
根據新修正條文,不同政黨共推一組候選人,其候選人宣傳品中(第
49條),應同時載明共同推薦之所有政黨名稱,投開票所監察投開票
工作(第56條),兩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者,以一政黨計
,並由政黨推薦書所填順序首位之政黨負責處理推薦事宜,選票印製
(第59 條),兩個以上政黨共推一組候選人,依其政黨推薦書填列
順位。
由於陳總統曾在當選一年內因核四案遭到在野黨揚言提出罷免案,「
正副總統選罷法」也增列總統、副總統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規
定,而罷免案經否決者,在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
提議。
此外,為了配合掃除黑金政策,新修正條文強化排黑條款,並增列政
黨辦理總統、副總統提名作業涉及賄選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之虞者,得
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為使政黨妥慎推薦候選人,若政黨推薦候選人經
判刑確定,該政黨將連坐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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