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anplanet (橙路阿圓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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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行政院:立法院十五天內不議決覆議自然生效
時間Tue Dec 9 01:05:33 2003
行政院:立法院十五天內不議決覆議自然生效
(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八日電)行政院今
天開會決定提出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覆議,民
進黨立法院黨團立即表達全力支持,強調將盡
一切努力讓覆議案過關。對在野黨稱將退回覆
議案,行政院強調,依照憲法規定,立法院若
不在覆議提出的十五天內議決,覆議自然生效
。
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下午召集專案會議,
就是否提出公投覆議案進行討論,總統府秘書
長邱義仁、民進黨副秘書長李應元、政策會執
行長林濁水以及黨團三長等人皆與會。
會中討論公投法違憲、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等「五大問題」,最後決定由行政院提出立法
院公投發動權及設置公投審議委員會等兩大議
題,十二項相關條文覆議,最遲在十二日送出
。
與會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
強調,國親主導通過的公投法,悖離憲政原理
與民意,黨團全力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也會
盡一切努力讓覆議案過關,「黨團有信心完成
這項高度挑戰」。未來覆議案的表決與當初公
投法的表決情況將大不相同,未來戰略「天機
不可洩漏」。
對在野黨指將退回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
林佳龍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
「立法院對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
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
失效」,也因此覆議無所謂退回或不退回的問
題,只要十五天期限一到,覆議自然生效。
他強調,覆議案若未獲得立法院通過,依
憲法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但不涉及責
任問題,而是由政治家所做的政治判斷決定。
林佳龍同時強調,根據過去八次的覆議經
驗,無論是全案覆議或是部分條文覆議都有慣
例,這點行政院絕對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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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mount:幹的好...民進黨還是有風骨..爽 推 61.229.50.30 12/09
→ I2504:如果真能覆議過關,我立刻投降輸誠. 推 61.216.49.13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