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必要,法庭可以容許證人以秘密方式作證,而告發犯罪或檢舉犯罪的人民也
該享有身份保密的權利;原因無他,避免證人或舉發人遭到事前威脅利誘或事後報復算帳
。
現在讓我們設想一個場景:
法官詢問某刑警:『有人檢舉貴局警員像他索賄,有這回事嗎?』
警察曰:『來來來,你先告訴我檢舉人的姓名........』
法官(驚怒交集):『你要做甚麼!?』
警察曰:『你要讓我先知道證人是誰,我才知道他有沒有專業知識來判斷何謂「索賄」,
我才能回答你第一個問題............』
各位看到此處,覺得那位警察天不天才?囂不囂張?
當然,在民進黨執政以來,一般員警除素質有所提升外,也因為法院威信變高,
上級又抓得緊,不至於如此囂張白目。
可惜的是,基層警察都知道不能這樣無法無天,要求調查有司公佈檢舉人的名字
,但是台北市政府政務官卻不在乎了。不但不在乎,而且是對著媒體向市議會議長嗆聲,
要他交出檢舉市府弊端人員的名單。
不相信嗎?請看
有關丁予康合併後獲聘為富邦金控董事,甚至有官員私下指「被騙了」;吳育昇要求費鴻
泰提供私下抱怨的官員名字,否則無法判斷其發言是否具專業背景。
http://news.yam.com/tdn/focus/news/200310/A02100640.html
坦白說,我為吳育昇敢公然講這種擺明『我要找那傢伙算帳』的話而感到不可思
議,也為費鴻泰聽了這種話竟沒有立即斥責吳育昇也感到不可思議;或許是在『大家都是
藍色人』的意識型態下,費鴻泰不予計較或不願計較吧。
不過聽在我這小市民的耳裏,倒是冷汗出了好幾把;不光替我自己害怕,也替那
個『抱怨的官員』擔心,更為將來膽敢檢舉市府弊端的人憂慮,我恐怕將來所有市府官員
涉有弊案者,嫌疑人都會援引吳育昇的手法,事先找人到檢舉人家中去『檢查專業背景』
----------那麼,馬市府幸甚,台北市民悲夫!
--
http://home.don-net.com.tw/bbs1/show.aspx?name=snews100&articleid=200310071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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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0.6.10
※ 編輯: tetsuro 來自: 219.80.6.10 (10/0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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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terxx (獵人) 看板: politics
標題: Re: 來來來,你先告訴我檢舉人的姓名
時間: Tue Oct 7 23:18:03 2003
※ [本文轉錄自 proma 看板]
作者: Hunterxx (獵人) 看板: proma
標題: Re: 來來來,你先告訴我檢舉人的姓名
時間: Tue Oct 7 23:17:36 2003
我們把這件事情做三個切割
第一、馬英九去招待所
第二、北銀跟富邦金合併
第三、台北市要賣富邦的股票
針對第一、跟第三點
我承認台北市這樣的作法是有瑕疵的
(馬英九出入招待所應該更小心、台北市賣富邦股票會影響台北市在富邦的董事席位)
但是針對第二
台北市政府在這件事情上
到底有什麼瑕疵?
我實在搞不懂
一個讓台北市政府獲利上百億的合併案(北市獲利140億)
也解決了北銀未來的發展問題(中信銀狂買北銀股票要吞北銀)
更保障了員工的福利(兩年內不裁員、不減薪、優退權益不變)
同時也呼應了當時經發會的共識(公家機關股權降到20%以下)
究竟有什麼缺失???
以小併大?
是富邦金跟北銀合併
不是富邦銀跟北銀合併
而且擁有各分公司的金控公司
跟只是一家中大型的銀行
兩者體質完全不同
更不可以只看資產
(
就舉台積電
台積電資產也比北銀小很多,而淨值卻比北銀高很多
如果是兩者合併絕對不會有人說台積電以小吃大)
丁予康代表性的改變?
丁予康從出任富邦的董事席位
是當初合併的協商與承諾
當時為了保障北銀的權益
所以這更不會是問題!
利益輸送?
現在又有什麼證據顯示有利益輸送?
所以我實在不懂
為何把一個應該被鼓掌的合併案
也被認為是創造台灣典範的合併案
說成如此呢??
所以我真的認為
這件事情
如果有官員覺得這合併案有問題
那我就真的認為他的判斷有問題
(除非他是北銀的員工,深怕二次釋股後自己的權益受損)
費洪泰應該要把他的名字報出來
然後被迫去職才合理!
※ 引述《tetsuro (母親ㄟ名叫台灣)》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 作者: tetsuro (母親ㄟ名叫台灣) 看板: politics
: 標題: 來來來,你先告訴我檢舉人的姓名
: 時間: Tue Oct 7 17:08:11 2003
: 如有必要,法庭可以容許證人以秘密方式作證,而告發犯罪或檢舉犯罪的人民也
: 該享有身份保密的權利;原因無他,避免證人或舉發人遭到事前威脅利誘或事後報復算帳
: 。
: 現在讓我們設想一個場景:
: 法官詢問某刑警:『有人檢舉貴局警員像他索賄,有這回事嗎?』
: 警察曰:『來來來,你先告訴我檢舉人的姓名........』
: 法官(驚怒交集):『你要做甚麼!?』
: 警察曰:『你要讓我先知道證人是誰,我才知道他有沒有專業知識來判斷何謂「索賄」,
: 我才能回答你第一個問題............』
: 各位看到此處,覺得那位警察天不天才?囂不囂張?
: 當然,在民進黨執政以來,一般員警除素質有所提升外,也因為法院威信變高,
: 上級又抓得緊,不至於如此囂張白目。
: 可惜的是,基層警察都知道不能這樣無法無天,要求調查有司公佈檢舉人的名字
: ,但是台北市政府政務官卻不在乎了。不但不在乎,而且是對著媒體向市議會議長嗆聲,
: 要他交出檢舉市府弊端人員的名單。
: 不相信嗎?請看
: 有關丁予康合併後獲聘為富邦金控董事,甚至有官員私下指「被騙了」;吳育昇要求費鴻
: 泰提供私下抱怨的官員名字,否則無法判斷其發言是否具專業背景。
: http://news.yam.com/tdn/focus/news/200310/A02100640.html
: 坦白說,我為吳育昇敢公然講這種擺明『我要找那傢伙算帳』的話而感到不可思
: 議,也為費鴻泰聽了這種話竟沒有立即斥責吳育昇也感到不可思議;或許是在『大家都是
: 藍色人』的意識型態下,費鴻泰不予計較或不願計較吧。
: 不過聽在我這小市民的耳裏,倒是冷汗出了好幾把;不光替我自己害怕,也替那
: 個『抱怨的官員』擔心,更為將來膽敢檢舉市府弊端的人憂慮,我恐怕將來所有市府官員
: 涉有弊案者,嫌疑人都會援引吳育昇的手法,事先找人到檢舉人家中去『檢查專業背景』
: ----------那麼,馬市府幸甚,台北市民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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