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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立委對中國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一事上表示反對看法 可是.....這只能拖的了一時 就眼前而言,這些中國配偶所生的子女,按照我國國籍法第二條的規定,會擁有我國國籍, 將來滿20歲後,會取得公民權,這些人該怎麼辦呢? 我們那些政客們,是否又會在"本省人"與"外省人"以外,又發明一個"新名詞", 來稱呼這些人呢?那時,咱們台灣的族群問題,是否又要"亂上加亂"呢? 就長遠而言,如果我們將台灣社會的流動,以移出與移入兩種角度來看,我們將會 發現一件"蠻可怕"的事情: 就移出而言,各位有無發現,移出台灣的人大都是一些有能力的人,例如經濟能力(台商), 學識能力(一些去外國留學的人,索性在當地成家立業) 就移入而言,很多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人,以結婚或工作名義移入台灣.大家也都知道, 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素質不是很好,而這些移入者,大部分都處在台灣社會的最底層. 雖然這些人本身可能還不會造成問題,因為這些人大部分都不具有我國國籍,可是, 就如同我在第一段所言,如果這些人的配偶是台灣人,其所生子女將會"自動"取得 我國國籍,而這些人也可能會和他們的父母一樣,都處在台灣社會的最底層. 試想:有能力的人一直移出台灣,而那些需要政府照顧,或為社會造成負擔或問題的人 卻越來越多,我們台灣社會將會變成怎麼樣呢? 以上問題,是我們在以"民族情感"看待"中國配偶"的問題時,所應深入思考的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