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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雜種...那又怎樣)》之銘言: 恕刪~ : 有幾個方向可以討論 : 第一 假如對方是我國公民,我們是否有權禁止一個公民對於國家主權發表意見??? : 第二 我們是否有權驅逐發表類似主張的人??? : 如果我們有權這樣做,當某日類似主張的人比我們多時,他們是否也可以驅逐我們??? : 第三 這一點是針對之前推文的板友,如果對方主張的是採取共產制度而非受PRC統治 : 那這樣又跟民主制度有何牴觸??? : 如果我的觀念錯誤,麻煩大家不吝指正: : 我記得共產政權受人詬病的地方是因為幾個所謂的共產國家搞到後來都變成一黨獨裁 : 不過這只是代表某些以此為幌子來奪權的人所訂立的政治制度有問題 : 不代表這個政治思想不能被推廣啊 這讓我想到我最近學到的一個東西 偏差行為 我們教授提了一個有趣的例子 今天我們所謂的偏差行為,即是相對於整個族群,其中少數人所表現出來的行為 譬如說同性戀本來在心理疾病診斷用的DSM-Ⅲ之中,是列為偏差行為的 可是到了第四板的DSM-Ⅳ,同性戀已經不是偏差行為了, 因為全球的同性戀人數已經不再是極少數 那麼,假設今天處女的人數,在所有的女性族群之中,已經變成了極少數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說處女,是一種偏差行為? 今天假設全台灣,贊同給中共統治的人佔了多數 那麼,主流民意是不是有權驅逐少數民意? 少數民意是不是就是值得討罰的偏差行為? 中共欲來勸降的板友,請不要把我視為你的盟友 我只是在討論台灣的內部事務,請回吧 另外還要定義一個點,中共究竟是不是共產政權? 雖然我覺得他們目前應該是一黨獨大沒錯 可是共產色彩可以說很淡了,要不然國家也不會撐這麼久 : 我現在有點搞不清要如何得到這個結論: : <引據自己本身的權利卻是為了達到一個不自由的目標> : <甚至是本身原有的權利就會因此消失> : <實在荒謬的很> 我覺得會有這種考量的最可能思緒 是在看見台灣已經無法利用情勢造成跟中共的軍事平衡時 自己又無法把財產跟家庭脫離這個島嶼 那他會選擇的,會不會是直接過渡政府,而非拼死一戰 四五十歲的人,要他熱血起來戰鬥,實在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更何況有現實考量的情況之下 有多少人會接受既定事實 說真的,不自由毋寧死的感覺 民主國家的人應該是最不清楚的吧 特別是一出生就已經是民主國家的國民 面對所謂"失去自由的威脅" 我還覺得他們選擇"現實生活的安定"的可能性會比較大 我不是在勸降,我只是提出我覺得最有現實性的可能性 我記得我以前的文章提過啊 共匪如果入侵,我會用盡手段把他們趕盡殺絕,心理戰也好,生物戰也好 只是,面對現實可能的發展,才好好思考應對未來的好方法呀 更何況,如果大部分的人都不想讓事情演變成戰爭 那我們有什麼權力,為了自我理想的滿足,打自己的戰爭呢? 這樣跟政客沒什麼兩樣啊 民主的真髓到底是什麼? 主流民意?民主主義? 言論自由的限制也包括了對政體的評論?還是這是最近政客(譬如蔣花生)才加上去的? 對了,希望有熟習憲法的板友能夠對言論自由的部分, 解釋一下"對政體的意見"是否牴觸了言論自由的精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93.47
Alouba:這篇也要推.... 140.115.206.51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