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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之銘言: : 不過縣市長選舉中 : 縣市長因故離職或去世者 : 所接任代理的縣市長卻只能再競選一任 : 像陳麗貞2000年接替原本的張博雅接任嘉義市代理市長 : 1年後本屆任滿只能再選一次 : 張榮味也是如此 : 但總統卻可以不算代理總統的任期 還可以連選2次呢!? : 以上如有錯誤 但請更正 陳麗貞是代理,不算一任,應該可以繼續再選一屆。 張榮味是補選,地方制度法有明白規定,補選的任期仍然算一任。 出缺任期兩年以上才要補選。 李登輝接任總統是依照憲法規定直接繼任,沒有經過選舉。 既然是規定連「選」得連任一次,沒選自然不算一任。 前高雄市長吳敦義之前就是官派直轄市長,但是因為是派任的, 所以市長民選之後他還是可以競選兩屆(1994、1998)。 -- ┌本文採用┐Some Rights Reserved. │creative│在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的條件下, │commons │您可自由重製、散布(轉錄)本著作,或創作衍生著作。 └授權條款┘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5.252.28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35.252.28 (10/19 11:09)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35.252.28 (10/19 11:10)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35.252.28 (10/19 11:12) ※ 編輯: dotZu 來自: 140.135.252.28 (10/19 11:44)
yukiss:多謝~~~獲益良多 163.20.147.47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