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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lenchuang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之銘言: : ※ 引述《coldcurrent (DRAIN AWAY)》之銘言: : : 所謂行政機關權力在這個事件上大於立法機關 : : 其實這是很恐怖的一個警訊 : : 代表人民的立法院 : : 通過的法案行政院"有權"不遵守 : 據我所知 : 美國總統就可以不鳥參眾院通過的法案 : 有錯請糾正.. : : 其實想想 還滿荒謬的(這個形容詞不知會不會太激烈) : : 世界上哪個民主國家 : : 立法機關比行政機關權力小的? : : 大家當然都是害怕行政機關過度獨斷獨行 : : 所以賦與立法機關較大的權力 : ^^^^ : 我覺得兩方之中有一方權利大過另一方都不是好事 : 應該要有互相制衡的機制,如果出現真的無法收拾的情形,可以訴諸最基礎的民意 : 因為立法院也不能算是第一手的民意表現 : : 因為它代表民意 : : 你說的的確是一些問題 : : 所以"三黨不過半"在國會裡雖然很混亂 : : 但其實還是有好處的 : : 政黨很難通過這麼自肥的法案 其實我覺得行政院目前的處理方式還算蠻正確的 反正就是給他耗著 等釋憲結果出來 如果大法官判決違憲,那麼行政院當然沒事 如果大法官判決合憲,那麼該下台的就下台,該罰錢的就罰錢 之前要推公投的時候 不也有地方選委會說要拒辦嗎? 如果當初他們對自己的判斷有絕對信心 就真的給他杯葛下去 然後提起訴訟釋憲等手段來對抗政院的處分 那麼我們也就會看到類似的過程 還記得前幾年, 台北市延選里長事件 當初北市府也是以釋憲手段對抗政院的命令 我想這應該就是政院所謂的"抵抗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6.198
keinchang:要是這樣的法還可以合憲,大法官也真是有 203.70.167.110 10/11
keinchang:創意哩… 203.70.167.110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