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dead (notdead)》之銘言:
: ※ 引述《allenchuang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之銘言:
: : 據我所知
: : 美國總統就可以不鳥參眾院通過的法案
: : 有錯請糾正..
: : ^^^^
: : 我覺得兩方之中有一方權利大過另一方都不是好事
: : 應該要有互相制衡的機制,如果出現真的無法收拾的情形,可以訴諸最基礎的民意
: : 因為立法院也不能算是第一手的民意表現
: 還記得前幾年,
: 台北市延選里長事件
: 當初北市府也是以釋憲手段對抗政院的命令
: 我想這應該就是政院所謂的"抵抗權"吧
不知道那種「抵抗權」的內涵是什麼?
公務員除了依法行政外,根本沒有什麼抵抗權吧!
行政院不執行真調條例的唯一依據,就是真調條例
是一部有重大明顯瑕疵的「無效法律」,根本不發生
任何效力,也沒有執行不執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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