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立委73席似太多,
買容易買票當選的,
給予60席即可.
當然,在下也不認為這樣就能完全杜絕買票,
只是盡量在制度上避免之爾.
不分區立委已經有第二張選票,
有其民意基礎,
所以也該給予60席.
此外不分區的門檻似該取消
只要投某政黨之票已可達一席次,
就該分配一席次給他們,
以利小黨再不分區立委中拿到席次,
讓少數民意得以發展
至於原住民方面
我不甚贊成還要區分平地跟山地原住民
竊以為將原民立委選區劃成
北台灣 中台灣 南台灣 花蓮縣 台東縣五選區
每選區選原住民立委各一席(這樣原民立委也是單一選區)
此外再將上僑選立委 建議給予10席
這樣立院席次總數是135席
以上是在下心中的理想立委席次
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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