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sai (我就是討厭選舉)》之銘言:
: ※ 引述《yisdl (豆豆龍請丟)》之銘言:
: 沒看過,因為我知道那份書長的可以,
: 想看完全文很難,且個人非專業
: 相信很多人都是,但是操作起來容易,截一段出來就可以倒果為因了
: 相當簡單的邏輯,如果那份不起訴書寫的那麼不合理,
: 第一,檢察官可能受到處分,換其他檢察官偵辦,然後有新的結果
: 但顯然沒有,就不要再把把錢放到私人口袋是合理得這句話當聖經
操作?
你去看看不起訴書
到底有沒有去調查那些錢的資金流動?
資金流動全然沒有調查
怎麼去肯定那個檢察官?
還有 你可以告訴我
把公司的錢 放在私人口袋花用
行? 還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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