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sdl (豆豆龍請丟)》之銘言:
: ※ 引述《goldsai (我就是討厭選舉)》之銘言:
: : 那並非是內容,而是他違反了一些程序,
: : 不能這樣就直接推論宋犯罪
: 所以呢? 那是不是根本就是有問題?
: 當然這本來就不是定罪的根本 根本在於錢!
: : 在於有反駁,但是你要定人罪就是要負舉證責任
: 證據早有多少了? 你故意閉上眼睛嗎?
: : 都跟你說了,證據是由法官認定,有罪無罪也是如此
: : 你所說的證據,相信承辦人員都看過,都比擬我更有智慧解讀判斷
: : 但為什麼不判,不起訴,就是因為證據不足,
: : 懂嗎??
: 很抱歉
: 證據 看來陳由豪也是無罪之身了...
: : 你是法官,你說的就算,蘇建和三人當初不是很多人信誓旦旦說犯罪,
: : 但是結果呢?證據不明確,沒招供,沒物證,
: : 跟陳進興一樣嗎??
: : 但是他被通緝了,宋有被通緝嗎??還是你又發了通緝令我沒看到
: 怎麼 但是陳由豪並沒有被審判啊
: 那他是清白之身摟?
: : 不相信,但跟宋有什麼關係,沒有直機證據,和你說的都不一樣,
: : 舉例都不合理,論點當然錯誤
: 邏輯當然正確
: 沒有經過法官認定審判 就是無罪
: 這是你的邏輯
: 按照你的邏輯 陳由豪也無罪?
: 你好棒
你知道嗎??談論證據,不是你我說說就行,重要是專業判斷,
你比法官檢察官更專業,我可沒有,
扁有行政資源,如果檢察官握有具體事證,
起訴即可,省得我倆筆戰,我也要為宋先生的所作所為感到悲哀
但是,陳由豪他的犯罪事證,清清楚楚,至少比擬笨的檢察官看的懂,
既然通緝,法律我也許不懂,但應該法官惑檢察官已確定了犯罪事實了吧,
所以,陳由豪在沒有自白或解釋清楚前,我覺得他不對,
但我不是法官,我不能說他有罪,我沒那你那麼利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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