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sdl (豆豆龍請丟)》之銘言:
: ※ 引述《goldsai (我就是討厭選舉)》之銘言:
: : 沒看過,因為我知道那份書長的可以,
: : 想看完全文很難,且個人非專業
: : 相信很多人都是,但是操作起來容易,截一段出來就可以倒果為因了
: : 相當簡單的邏輯,如果那份不起訴書寫的那麼不合理,
: : 第一,檢察官可能受到處分,換其他檢察官偵辦,然後有新的結果
: : 但顯然沒有,就不要再把把錢放到私人口袋是合理得這句話當聖經
: 操作?
: 你去看看不起訴書
: 到底有沒有去調查那些錢的資金流動?
: 資金流動全然沒有調查
: 怎麼去肯定那個檢察官?
: 還有 你可以告訴我
: 把公司的錢 放在私人口袋花用
: 行? 還是不行?
不行,但請您看清楚我的話,
我不說宋違法的原因,
依照體制,這麼淺顯易懂的錯誤您都看的出來了,
請問那些搞法律的看不出來嗎
撤換再調查不就水落石出,
問題是,沒有這些動作,所以不能證明那些訪間流傳的資金流向
就可以讓宋先生定罪,懂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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