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tywall:推! 推 210.85.219.166 02/14
※ 引述《yisdl (豆豆龍請丟)》之銘言:
: ※ 引述《hurtmind (心碎了無痕  )》之銘言:
: : 你沒抓到我的意思
: : 公投是獨立事件
: : 只要我拒領公投票我就表達反對公投的意見
: : 這跟其他的政治傾向是分開的
: : 秘密投票不是指保護對人選舉的
: 拒絕表達意見=不計入最後的公投結果
: 也就是說你不會有你對公投的正反意見出現
: 也就是說 人家也看不出你正或反
: 同樣的道理
: 你的名字出現在選舉名冊中
: 你沒去投公投票 人家也知道你不想公投
: 所以=妨礙秘密?
: 我的天啊~
第一
選舉名冊上沒有我的領票紀錄
祇代表我"沒去投票"而已
那我是不想投呢
還是不能去投呢(在外地工作、唸書...等,有很多原因)
這點無從得知
充其量也只能知道我"沒去投票"而已
並無法推斷出我為什麼沒有投
第二
選舉總統的選舉名冊上有我的領票紀錄
顯而易見的
這代表我有去投票
在此情況下
公投選舉名冊上卻沒有我的領票紀錄
不就很清楚的知道我不想投公投票了嗎
合在一起領票
不管掌理兩項領票事務的是否為同一位選務人員
只要我領票時說出我不想領公投票
我的投票意向(不投公投)就會為選務人員得知
憲法賦予我秘密投票的自由就受到侵害了
若分開領票
我投完總統就可以閃人
或者投完公投就可以回家
另一邊的選務人員僅能從選舉名冊上得知我沒去投票
而無法知道我是不想投還是不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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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別這兩者的差異有這麼難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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