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iathPlus (Peter)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公投大選同場地 違反秘密投票原則
時間Sat Feb 14 03:08:01 2004
※ 引述《Fed (中華民國萬歲)》之銘言:
: 所以呢? 前大法官的質疑就不用理了?
: 今天問題是在法條本身的適用已有嚴重問題,
: 並不是他們大法官任期是什麼時候好嗎?
: 一個人一生也只能當一次大法官,他們當過大法官,
: 就已經代表了他們在法律解釋上的權威。
: 之前我說一樣的東西,你們就給我加一句"你說了算嗎?"
: 好,我應該不夠格認定,我也不夠講話
: 現在也不過把一樣的東西,變成是由前大法官來質疑
: 與其挑任期問題,不如趁早面對扁政權不尊重法治精神的問題
: 順便一提,你最喜歡講的民主貢獻,別忘了賦予老國代退職
: 與中央民代全面改選明確法源的適憲文就是他們這一任做的。
我只有一點疑問啦
既然非法的那麼明顯
怎麼不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呢??
有正規管道可以確認合法性與否
不去運用
卻只會透過媒體放話
其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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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sdl:有時後循正常管道對某些人來說很難~ 推140.112.213.153 02/14
→ stary:因為他們從不知道什麼是正常管道?? XD 推218.162.151.197 02/14
→ yiedl:那行政院對公投這件事的決議是否太莽撞? 推 61.229.63.149 02/14
→ powerpacers:正常管道對他們來說成本效益比太低 推 211.74.92.95 02/14
→ GoliathPlus:可能法院不是他們開的後就從正常管道除名 推 140.113.126.68 02/14
→ LYGO:已聲請了 但是時程緩不濟急 推 219.68.41.242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