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olitic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ed (中華民國萬歲)》之銘言: : 張特生/第五屆大法官、鄭健才/第五屆大法官 : 執政黨三二○公投的決策,經朝野各方反覆激辯之後,有三個重大的法律問題,清晰顯現: : 一、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的防禦性公投法定要件是否業已具備? : 二、前項公投得否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行? : 三、該項公投如與總統大選同日、同場所領票投票,是否有違憲法所定秘密投票原則? : 關於問題一,立法委員趙永清代表民進黨團,在立法院就公投法第十七條立法意旨作說明時 : 指出,「我們的版本中之所以有防禦性公投的條款,主要是針對總統的緊急處分權,在面臨 : 危機處理時,可以採此方式做為對抗中國強權武力威脅的最佳利器。」(見立法院公報九十 : 二卷五十四期一八九頁)。由此可知,本條所定總統公投發動權,與憲法第四十三條及增修 : 條文第二條第三項的總統緊急命令權屬一範疇,非於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時,不得率爾 : 發動。 : 行政院長游錫?於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院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即使像一九九五年、 : 一九九六年中國向台灣近海試射飛彈的情形,算不算具備發動公投的要件,也還要看「到什麼 : 程度」。(見立法院公報九十二卷五十一期四八頁)。準此而論,目前台灣海峽風平浪靜, : 台灣歌舞昇平,元宵節花燈照亮全島夜空,祥和安樂的景象,較之漢唐盛時恐怕是有過之無 : 不及。對岸中國瞄準台灣的飛彈,正如美國瞄準俄國或中國的洲際飛彈一樣,祇為維持雙方 : 均勢,無人擔心對方會貿然發射。五六十年來海峽兩岸都是在此種態勢中度過,現在突然說 : 已具備發動防禦性公投的法定要件,實在非常牽強。社會各方於此多有質疑,律師出身的中 : 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王清峰憤而請辭選委職務,執政當局對於此項質疑,應該有個令人信服的 : 說法。 請問是先有飛彈還是先有公投法? 台灣一直處於威脅之中,推了公投法推了幾十年, 現在終於有了公投法,當然要拿來防禦。 淋雨淋了一整天,終於拿到一把雨傘, 正準備要張開傘擋雨, 沒想到竟然有人說反正你都淋雨淋習慣了,不要打傘了啦! 有這種道理嗎? : 關於問題二,公投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一般性的公投,得與全國性的選舉同日舉行。而同法 : 第十七條第二項明定,前項公投,「不適用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換言之,即防禦性公投不 : 得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行。這是針對防禦性公投的特別規定,法條文義十分明確,主管機關並 : 無將「不適用」解為「得適用之」裁量餘地,強行為之,自屬違法。中央選委會本年一月二 : 十九日舉辦巡迴監察人會議時,有多位監察人就此提出質疑,中選會官員無詞以對。執政當 : 局對此重大法律問題,也該有所交代,否則難杜國人悠悠之口。 二十四條的限制是「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 而「並得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不是限制,而是一種放寬。 整個鳥籠公投法並沒有限制「防禦性公投不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 十七條的意思就是可以不理二十四條的規定, 二十四條所限制的可以放寬,那二十四條所放寬的當然就更加放寬了。 請問不理二十四條之後, 鳥籠公投法有哪一條規定「防禦性公投不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 拿一條不適用的法條來綁防禦性公投,兒子殺爸爸,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 關於問題三,如防禦性公投果真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行,並在相同場所投開票,投票人如不領 : 公投票,就顯示其反對公投,也反對發動公投的總統候選人,不會把選票投給該候選人,無 : 異迫使其表明投票意向,此種情形顯然違反憲法第一百二十九規定無記名(祕密)投票的原 : 則。 我想投阿扁,但是我也想不領票啊, 因為我想買攻擊性武器,還想買核子彈啊, 我也主張跟中國不要談判,不接觸,不妥協啊, 這兩位大法官怎麼知道我投阿扁就一定會領公投票? 另外,領選票就是記名投票? 那選舉名冊不就違憲了?上面可是登記了所有領票的和沒領票的人喔! 大法官講出這種亂七八糟的話,我也可以去當大法官了。 : 綜上所述,如問題一、二的答案是否定的,則三二○公投是雙料違法;如問題三的答案是肯 : 定的,則此項公投還有違憲之嫌。以後的總統如欲競選連任,也可援例找個題目辦理此種公 : 投,使社會紛擾不斷,國家將無寧日。 : 日前報載中研院社會研究所一位研究員在一項座談會上慨嘆,台灣法治原則遲遲未建立,是 : 台灣民主深化面對的困境與障礙之一。古人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台灣法治建設交 : 了白卷,在上位者難辭其咎,執政者是否有心要將民主的台灣帶上法治大道,三二○公投的 : 發展是個試金石。 : 建立公投制度的目的重要,達成目的手段同樣重要,如手段不合法,就會像停建核四一樣, : 不但難達目的,還會招致更嚴重的損害,不可不慎。 : 【2004/02/14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51.39
GeoffreyChen:推攻擊性武器 屌 推 140.112.248.75 02/14
BruceShaou:請注意第十七條的排除規定 推 61.220.29.75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