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YCobey (獨孤遺恨)》之銘言:
: 十七條只說:
: 1.台灣受到武力脅迫
: 但官方說法連823砲戰都不算 -.-
: 2.主權面臨受改變
: 目前台灣不符合任何一項條件
問題就在這裡. 這個公投的設計, 到底誰有資格來認定, 台灣算不算
是受到武力威脅? 我並不了解所謂<官方說法連823砲戰都不算>是什麼
意思, 我也未必覺得台灣現在是處在"岌岌可危"的狀況, 但是如果公投
法這樣子公佈了, 它就有效力. 如果條文內容提供了政客操縱的空間,
對人民來講這恐怕不是條好法律. 但是依照著這個法律提供的操縱空
間來運作, 我不認為你可以說這是違法. 你可以說這是條爛法, 但是
它還是三讀通過的. 所以它的生死也該是依照制度來處理.
如果說今天已經有更高位階的法律單位出來確定解釋政府辦公投其實是
違反公投法的精神, 那麼這就確定了. 但是報紙社論不是司法仲裁組織,
BBS論壇不是, 泛藍泛綠陣營都不是.
或許是我不懂, 不過請大家多指教.
: 總統根本不能發動任何一項公投
: 公投是屬於人民的權利
: 不是給陳水扁這種政客操弄的玩具!
: 近日來綠營朝野一致放出一種謠言
: 意圖令一般百姓誤以為公投沒有違法
: 這種根本沒資格立足法治社會的惡劣行徑
: 理應受到譴責 但目前我們要先做到不受蠱惑
: 綠營最厲害的武器就是謊話講一千遍就像真的
: 相信大家也都見識到網路義工所發揮的誤導威力了
: 請大家睜亮眼睛 打破違法320公投的惡質謊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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