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drasmith (I got it!!)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my god!一整個感動,林益世為小憶樺掉淚。
時間Tue Feb 10 20:37:58 2004
※ 引述《pinkspider (陰冷天 頹廢天)》之銘言:
: ※ 引述《sedrasmith (I got it!!)》之銘言:
: 你都說了 要去感受羅莎的感受
: 那今天法律明明白白的判決出來
: 監護權就是外婆所有
: 而吳火眼家當年強留小孩 現在一拖再拖打無賴戰術
: 這樣你有去體會外婆的感受了嗎?
所以我有說什麼批評司法不公正的話嗎?
我有說吳憶樺不要回去才對嗎?
正因為我知道這是親情的拔河
所以我這個旁人沒有資格去批評任何一方
: 而吳火眼藉著媒體的助力
: 把一個單純的法律事件鬧大
: 再結合見縫插針的無恥政客
: 藉由這點來打擊政府
好一個無恥政客 好一個打擊政府
到底是誰用泛政治化的眼光來看這個單純的法律事件?
: 請問政府是哪裡錯了?
我有說政府錯了嗎?
: 難道要政府枉顧司法插一腳
: 硬把小孩留在台灣
: 這樣才叫對嗎?
我有說這樣對了嗎?
我只是針對板上對這件事發表批評表達我的想法而已
: 告訴你 如果今天政府這樣做
: 那才是真的該罵
: 林益世是什麼心態? 自己是立法委員
: 確把法律當成什麼?
: 難道因為螢幕上看起來很可憐 所以我們就不需要去管法源
: 大家順著自己意氣來用事即可
: 然後法律挑自己喜歡的來遵守就好了嗎?
: 如果這樣可以搞
: 那以後死刑犯只要大喊 "法官呀 各位觀眾呀! 我家有八旬老母 下有強褓弱兒"
: 這麼可憐 這麼值得人同情 這麼賺人熱淚
: 那是不是以後死刑犯有上述可憐背景的 就可以免除死刑或是執刑時間一延再延?
: 這樣對嗎?
你過度延伸我的看法
我的文章裡面沒有任何"只要值得同情就可以不顧法律"
我只是認為如果國家的知識份子都只有機器式的思考
凡是都只跟我講什麼證據什麼推理什麼邏輯什麼理論之類的云云
那麼這個社會就他媽的好一個有情有義愛台灣的社會
我講了粗話! 善哉善哉
: 林益世憑什麼批政府有錯 錯在哪? 錯在政府尊重司法嗎?
好 他也許這樣說不妥
那你告訴我他干預司法的證據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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