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嗎?
現在要沒錢的人去移民,是因為中了樂透?
還是政府要出錢讓人去移民呢?
如果政府有「閒錢」讓人去移民(政府不是每年都在哭窮?),
那為什麼不把這些「閒錢」好好利用,
讓這些所謂「需要」移民的人能在台灣好好生活呢?
移了民,他們是不是還能保留國籍?
移了民,他們不想要移民地的國籍,移民地准他們留著原國籍嗎?
移了民,被迫放棄國籍,入了移民地的國籍,他們權益受損時,台灣會去幫他們嗎?
移了民,縱使可以擁有雙重國籍,他們在台灣的權利與義務,
是否還能和在台灣的人一樣不變呢?還是會打折扣呢?
不是口口聲聲說原住民文化是台灣文化的一部份,是台灣文化的資產,
現在要這些大部分是原住民的人去移民,
那台灣以後不就少了原住民文化?
現在國家要的移民大多是科技移民,
這些原住民有多少「科技知識」?
就算「原住民文化」也是一種「世界文化資產知識」好了,
「原住民文化」移到他國(尤其是中南美洲這些地方),
中南美洲國家自身都顧不了當地文化資產了,還會去贊助與保護「原住民文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moat 來自: 220.139.79.61 (07/19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