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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molissa (小螞蟻) 看板: a-bian 標題: 兩蔣國葬? 時間: Sun Jul 11 01:33:09 2004 轉貼自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ric7542/3/1239724700/20040711011327/ 最近兩蔣國葬與否沸沸揚揚,「你的看法是什麼?」元素嫂這樣問我。 我頓了一下,發現我與社會脫節了,我好久不看政治新聞了,或許最近的忙碌已經佔據 我的腦袋,再多一點的思考都會讓我無法負荷,我回答其實我並不懂,換來元素嫂冷冷 的一個「喔」字,為了這個「喔」字,我跑到法規網去看了看大家討論半天的「國葬法」 ,國葬法是民國37年11月26日修正,距今已經有五十多年了,全法總共12條,其中比較 有關的有第1、3、6三條,其中: 第 1 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足以增進國家地位民族光榮或人類福利者,身故 後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舉行國葬。 第 3 條 國葬費用經行政院核定,由國庫支給之。 第 6 條 國葬舉行之日,由總統派員致祭,全國下半旗誌哀。 以上,並沒有提到故總統一定要國葬,而其中第一條「中華民國國民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 獻,足以增進國家地位民族光榮或人類福利者」,我想就是這一條是否可以用在兩蔣的身 上,引發大家的熱烈的討論,你有你的看法,當然我也有,對我來說我並不認為兩蔣有偉 大到足以增進國家地位民族光榮或人類福利,相反的我倒覺得國家民族地位反而降低甚多 ,呵呵!先說好,這是我個人想法,不贊成的朋友,可別又來轟我後台跟信箱啦! 至於費用這條也是爭議很大,有人說啦「以前就花一大堆錢啦,幹嘛還要再支付」,也有 人說「偉大的領袖,建設台灣,沒有蔣總統會有台灣嗎?」,還有人說「蔣家 A了台灣那 麼多錢,要葬自己出錢葬」,當然有人說「又沒多少錢,這樣都花不起嗎?」 至於降半旗一事,更是直接衝擊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心靈,錢啦、適法性啦,我想 都沒有這一條來得嚴重,因為這樣一個儀式象徵意義非常大,受害家屬激進的心裡巴不得 將兩蔣拖出來鞭屍,沒想到居然多年後還要再葬一次,再葬一次就算了,居然還要降半旗 ! 唉!我試著站在阿扁的立場想這件事情,「無解」!想滿足所有人是不可能的,如果是我 ,我會怎麼做?依法條,條條有爭議,解讀各在人心;依理,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 依情,有人說死者為大該葬,有人也垂著兩行淚,他說「那二二八手掌被鐵線穿過帶到海 岸槍斃,落海屍骨無存的人都是活該?」 怎麼做都有爭議,我頭有點痛,索性開瓶啤酒休息一下,我思考蔣家後代為什麼會在這時 候提這個問題? 當時為了表現「永懷不朽」、為了「光復大陸以後好安葬回大陸」,硬把死者屍體全身施 打福馬林,用銅棺封存,結果造成屍骨不腐,恰好蔣家後代多早夭,民間多有流傳「蔭屍 吃子孫」,也有流傳蔣家後代是因此被蔣介石剋死,當然也有人說是蔣家壞事作太多,後 代受報應。 對我來說,我是無神論者,無神自然無鬼,什麼吃子孫、受果報之事,我並不那麼相信, 蔣家從蔣介石為了娶宋美齡,信了基督教之後,也多是基督教徒,基督教徒相信蔭屍吃子 孫一事,我想或許不太可能。 還是為了選票?為了誰是蔣家正統?前一陣子方智怡被迫退出國民黨初選,章孝嚴一開始 也大打著蔣經國之後的旗號,這次來個兩蔣國葬議題,章孝嚴完全沒空間,人家冠了蔣姓 ,你還是姓章,所有媒體追著蔣家之後的媳婦蔣方智怡,今天又蔣家小公主提前過周歲的 新聞,所有訊息通通湊在一起的時候,今天我不知道除了我,在看這篇文章之前還有多少 朋友想到蔣家之後還有個章孝嚴?不過這樣想太權謀,如果方智怡真的是這樣的算盤,兩 蔣大概也會在銅棺中哭吧,屍骨都不化了,還要被拿出來當成工具炒作一番。 當然最有可能的是,蔣方良女士想要見到老公入土為安,也希望自己一把年紀了,可以促 成此事,將來自己也能和陪了她一輩子的蔣經國先生葬在一起,如果是這樣,其實倒也是 人之常情。 想了一堆有的沒有的,我又回到法條上看了一遍,我發現國葬法裡頭從沒有說第二次葬要 怎麼辦?當然有人會說當年又沒有葬,不過我可是記得以前電視上有播出「民族救星」那 浩浩蕩蕩的車隊,道路兩旁學生、社會團體、三軍官兵跪的跪,哭的哭那種浩大的場面, 也記得蔣經國總統移靈頭寮時的盛大場面,你說那樣算不算國葬大典?我一直以為算的。 如果,今後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足以增進國家地位民族光榮或人類福利者的優秀的國 民,那時應該國葬,可是其死後家屬一直不葬,不過已經高規格的辦過一次喪禮,有一天 他們家人終於想葬了,那是不是還要再辦一次? 多喝了一瓶啤酒,思緒反而越變單純了,「如果高濃度的福馬林放到土裡,污染會不會很 大呀?」我看也不要煩惱什麼國不國葬了,為了環保還是火葬好了,骨灰罈也好攜帶,不 論是要回中國,還是要帶到紐約芬克里夫墓園跟宋美齡葬在一起,都很方便呢!뀊 ※ 編輯: molissa 來自: 219.68.137.172 (07/11 01: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37.172 > -------------------------------------------------------------------------- < 作者: someman (someman) 看板: politics 標題: Re: 兩蔣國葬? 時間: Sun Jul 11 10:06:42 2004 ※ 引述《molissa (小螞蟻)》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 作者: molissa (小螞蟻) 看板: a-bian : 標題: 兩蔣國葬? : 時間: Sun Jul 11 01:33:09 2004 : 轉貼自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ric7542/3/1239724700/20040711011327/ : 最近兩蔣國葬與否沸沸揚揚,「你的看法是什麼?」元素嫂這樣問我。 : 我頓了一下,發現我與社會脫節了,我好久不看政治新聞了,或許最近的忙碌已經佔據 : 我的腦袋,再多一點的思考都會讓我無法負荷,我回答其實我並不懂,換來元素嫂冷冷 : 的一個「喔」字,為了這個「喔」字,我跑到法規網去看了看大家討論半天的「國葬法」 : ,國葬法是民國37年11月26日修正,距今已經有五十多年了,全法總共12條,其中比較 : 有關的有第1、3、6三條,其中: 我想就讓他們補完未完的程序--正式下葬 而不是一切程序重新再來一次 這樣名實都有了 也比較厚道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08.116 ※ 編輯: someman 來自: 218.163.208.116 (07/11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