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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考選部:原住民特考將增列族語口試
時間: Sun Jul 18 02:41:15 2004
考選部:原住民特考將增列族語口試
【記者黃文宗台北十七日電】 考選部今天指出,為改進原住民的考選與
任用制度、凸顯原住民特考的特殊性和實際需要,考選部法規委員會擬原住民特
考將新增列一、二等考試及採行族語口試,並自民國九十九年起,錄取人員應取
得族語能力合格證明。
原住民屢有反映,亟盼原住民特考增列族語口試,凸顯原住民特考特殊性、符合
錄取人員分發任用後符合服務地區族語溝通的實際需要。考選部法規委員會研擬
修正原住民特考規則,新增列一、二等考試及採行族語口試,並自民國九十九年
一月一日起,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證明。
考選部主管官員指出,配合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的用語,「原住民特考
規則」修正草案擬將「原住民」文字修正為「原住民族」。
官員表示,為網羅原住民優秀人才擔任政府高級文官,原住民特考將參酌比照高
考一、二級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等,增列原住民特考一、二等考試,並將
採行族語口試。
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促進原住民族溝通,促使解決錄取人員不諳服務地區原住
民母語與文化特性的不足等,配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
認證作業,修正草案第九條增列,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考試錄取人員於
訓練期滿前應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證明。
考選部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三年間,總計召開四次原住民族文官考銓問題學術研
討會及座談會,廣泛、深入徵詢社會各界對原住民特考的興革意見。考選部法規
委員會擬具的「原住民特考規則」修正草案將在近日內報考試院審議。9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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