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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104 (你家有田嗎??)》之銘言: : ※ 引述《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之銘言: : :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 : 我去附近一家租書店租書,問他之後打算怎麼辦 : : 他說"把所有書貼上限制級標籤" : : 我說"...為了怕被抓嗎?" : : 他說"沒辦法啊..." : : 我說"那附近兩個國中的常客怎麼辦?" : : 他說"...沒辦法啦..."表情帶著一絲不滿 : : 如果你沒有標準,但又定下這條辦法,到最後只要執法人員有心雞蛋裡挑骨頭 : : 他隨時可以說你有錯,而且這種事以前的確發生過 : : 這就是最大的問題,如此難定標準的東西你不定就算了,嘴巴上說"出版社店家自訂" : : 但他卻又隨時可以對你制定的結果提出質疑,那有何意義? : 1.還是要強調這一點 : : 當是不是"過當"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時,也就是在這社會上並沒有共識(在路邊問人 : 可能一半說有一半說沒有),除非可以證明被告"認其過當而仍提供"才可以宣告他犯罪 : ,否則應該做對被告有利的推定(推定被告不認為過當)。 : 2.舉個例子,如果不用這種抽象的描述可能造成: : A漫畫裡大便超人用大便飛彈砸死怪獸 : B漫畫裡描述殺手改造手槍的流程而以之殺人 : 如果這兩種都因為描述了殺人過程而被列為限制級,你能接受嗎?? : 要保護未成年人必然會對商家課以義務,在考量以上兩點後,應該不會認為這種義務違反 : 利益權衡。電視分級辦法已行之有年,細節如何執行應該可以參考.. 出版業者作不到? 出版業者已經作了!只是不被信賴! 現在出版業者都有列出限制級書單,但是小書商仍然選擇把大多數的書都貼上限制級標語 因為執法人員可以自行認定你是否有違反規定,就算出版商說"這是普通級" 還是一樣沒用!這種管法不是在走回頭路嗎? 之前就有人提過,某家店分好級,也分好區域禁止未成年人進入,但還是被檢舉 為何? 因為於公開場所陳列猥褻書刊... -- 警視廳刑事部參事官 藥師寺涼子,二十七歲,警視,人稱她為「驅魔娘娘」,意思是 「連吸血鬼也會嚇得退避三舍」。論容貌、才能、經歷、財力,任何一項都完美無缺,興 趣是虐待上司、小事鬧成大事、把爛攤子丟給別人善後。堪稱警視廳有史以來最棘手的- -與其說是麻煩製造者,還不如說是麻煩發明者。由于握有眾多上級長官的各種把柄,加 上她解決了多起離奇事件,立下不少實際成績,所以沒有人敢叫她走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23.98
ric104:你還是沒看懂我的第一點 218.166.40.100 11/23
ric104:還有,陳列猥褻書刊是刑法235的問題 218.166.40.100 11/23
calase:不斷被檢舉對書店來說就已經是一種麻煩了 218.174.223.98 11/23
calase:雖然不知道最後會怎樣,但許多書商人人自危 218.174.223.98 11/23
calase:也是不爭的事實 218.174.223.98 11/23
calase:偏偏新聞局又無法清楚解釋 218.174.223.98 11/23
ric104:與此辦法無關,何謂猥褻可參考釋字 218.166.40.100 11/23
calase:那這辦法最後會有什麼影響? 218.174.223.98 11/23
ric104:基本上就是你認為不該給未成年人看的就不괠 218.166.40.100 11/23
ric104:要放,除非你的價值觀和一般人有很大不同 218.166.40.100 11/23
ric104:否則應該不會違反。如果主管機關雞蛋挑骨쀠 218.166.40.100 11/23
calase:那所謂的逾越限制級呢?我覺得這似乎怪怪的 218.174.223.98 11/23
ric104:頭,業者也絕對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218.166.40.100 11/23
ric104:那是台北市政府的規定,我反對 218.166.40.100 11/23
ric104:不過通常逾越限制級,就會構成刑法235 218.166.40.100 11/23
calase:也就是說,逾越限制級不包含在此辦法中? 218.174.223.98 11/23
calase:而是由北市政府自行訂的? 218.174.223.98 11/23
ric104:沒錯,我上一篇文章沒註明,改了 218.166.40.100 11/23
calase:可是這之前不是就有吵過嗎,你北市認定的, 218.174.223.98 11/23
calase:其他縣市不一定如此認定,出版商也不可能在 218.174.223.98 11/23
calase:其他縣市賣而不在北市賣 218.174.223.98 11/23
calase:所以看來是難以實施吧? 218.174.223.98 11/23
babylon2:這就是地方自治呀,要貼限級貼紙也是北市 210.200.240.108 11/23
ric104:老實說,我不知道北市另訂條例的基礎何在꘠ 218.166.40.100 11/23
ric104:不過該條例僅能規範北市的出租業者 218.166.40.100 11/23
ric104:且該條例須送請行政院核定後方可公布實施 218.166.40.100 11/23
ric104:再看了一下,我搞錯了,所謂逾越限制級就 218.166.40.100 11/23
ric104:是指刑法235的猥褻物品 218.166.40.100 11/23
ric104:分級辦法中並沒有規定此項分類 218.166.40.100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