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ylon2 (威炎   NI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情報] 轉貼一篇文章 跟出版法有關
時間Tue Nov 23 10:13:04 2004
※ 引述《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之銘言:
: 其實分級辦法的制定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錯
: 但是有以下幾個問題...
: 1.怎麼分級?
: 怎麼樣算不當色情暴力,怎麼樣算藝術與劇情必要表現?
: 這是僅僅幾個官員就可以決定的嗎?如果從有人分享的公聽會內容看來,官員舉的
: 例子(有的還不是官員..)根本就是以片面觀點來看一部作品,這樣公信力在哪裡?
我看了那些文章,相反的,我覺得官員們是極力避免決定耶
雖然有人覺得這些例子很荒謬,不過不管是任何分級辦法
只要訂定的越清楚就越容易出現這種荒謬之處
簡單來講,要爭論是不是色情,這討論過程會變的很龐大
如果要照你講的,定一個清楚的標準出來
那限制級的色情標準是什麼?基本上就是三點不露嘛
照這個清楚的標準,那小叮噹就只好分成限制級了
所以基本上這是矛盾的。
: 2.辦法定的過於模糊不清
: 這辦法本身就定的模糊不清,像"過當","不致令成年人感覺羞恥噁心"這些形容法
: 都太過主觀,有很多的解釋空間,大家看了根本摸不著頭腦,到最後搞的草木皆兵,
: 乾脆把所有書貼上限制級,免得挨罰
有解釋空間並不是不好的事
: 3.為什麼在這種不清不楚的情形下,卻有辦法科罰金?
: 如果辦法本身沒有制定好,處罰時卻用其他幾條法律過來處罰,那這辦法制定了有何意義?
: 難道只是賦予調查人員查緝的藉口?那還不如一開始就用兒福法和刑法來判定罪行
: 何況你出版法的定義不明確,要如何讓大家相信你用兒福法和刑法處理案例是有憑有據的?
: 4.怎麼審查?
: 這和怎麼分級所提出的疑問不同,而是怎麼審查
: 現在漫畫,小說每月的出版數量少說以數百本計算,每天都有十數本以上的新書
: 其速度和一般的散文小說等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 就算所有出版社都說"好啊,全給你新聞局和XX混蛋基金會進行審查",你哪來的人力去做這
: 審查?如果一天就能審查完十幾本書,那誰會相信你是以"專業角度"進行審查的?如果你
: 審查的速度太慢,那出版社怎麼經營?漫畫出版社的排程可是每天都排的緊緊的啊!
基本上出版社可以自行分級吧?新聞局有說一定要給那個評議會分級嗎?
當然有人說許文彬仗著和民代熟,四處當廖北鴨找警察去找麻煩那是另一個問題
跟出版法好像關係不大
: 你他X的新聞局管這麼闊就是不管新聞是怎樣!
新聞自由!!新聞自由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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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0.240.108
推 calase:對中下游書商來說是困擾... 203.68.108.171 11/23
→ calase:另外我並不是說一定要定標準 203.68.108.171 11/23
→ calase:我只是覺得既然無法定標準,那就別定這種 203.68.108.171 11/23
→ calase:模糊不清的辦法 203.68.108.171 11/23
→ babylon2:我想說的是,清楚的辦法就容易產生荒謬 210.200.240.108 11/23
推 calase:所以不要定也勝過定個不清楚的辦法好吧 203.68.108.171 11/23
→ calase:否則那些不想打官司的商家也只能乖乖交錢 203.68.108.171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