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wgunden:結論:沒人要管... 210.202.252.109 11/23
不是沒人要管,至少在社會通念認為"過當"的案例裡,業者就有義務加以分類。
而"過當"與否還存有爭議的案例,就不會加以處罰。
電視分級辦法的規定也差不多(還分了四級),為何電視業者能做,出版業者做不到?
※ 編輯: ric104 來自: 218.166.40.100 (11/23 17:39)
推 starcloud:你知道台灣一個月的出版量嗎 140.115.204.2 11/23
→ starcloud:就算業者自行分級 如果官方不認同還是要罰 140.115.204.2 11/23
→ starcloud:出版業和電視業 光是資本額就不一樣啊 140.115.204.2 11/23
→ starcloud:根本是完全不同的產業型態 140.115.204.2 11/23
※ 編輯: ric104 來自: 218.166.40.100 (11/23 23:29)
推 ric104:看一下第1點好嗎??還有這跟產業型態和出版 218.166.40.100 11/23
→ ric104:量有什麼關係?? 218.166.40.100 11/23
推 ric104:又不是在做事前審查。出版量越大業者僥倖 218.166.40.100 11/23
→ ric104:的空間反而越多 218.166.40.100 11/23
推 starcloud:電視台可以容許他一個節目一個月被抓一次 140.115.204.2 11/23
→ starcloud:出版社可沒那個資本 140.115.204.2 11/23
推 ric104:因為資本小所以不用負社會義務?? 218.166.40.100 11/23
推 ric104:為什麼要定這規範?還不是因為它不能自律 218.166.40.100 11/23
推 starcloud:他的自律要用另一種方式 不是這種 140.115.204.2 11/23
→ ric104:基本上就是你認為不該給未成年人看的就不 218.166.40.100 11/23
→ ric104:要放,除非你的價值觀和一般人有很大不同 218.166.40.100 11/23
→ ric104:否則應該不會違反。如果主管機關雞蛋挑骨 218.166.40.100 11/24
→ ric104:頭,業者也絕對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218.166.40.100 11/24
推 starcloud:我有po文章 你要看嗎? 140.115.204.2 11/24
→ ric104:就是因為你說的另一種方式沒人鳥,沒法律ꠠ 218.166.40.100 11/24
→ ric104:沒罰錢就不痛不癢,所以才定個處罰的規定 218.166.40.100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