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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mon (Simon)》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林先生是在嘲笑也好 反諷也好 那就是法律的觀點 : 我本人也完全不懂法律 但林教授本人就提出了"學法的人說" : "我要請教的是「本國」為什麼除了「台灣地區」之外,還指涉「大陸地區」 : 。學法的人說那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或陸委會的「兩岸關係條例」。沒 : 錯,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架構」,那個「一中」,是有「固有疆域」的, : 但「固有」這個詞不是曖昧得無以復加嗎?" : 我不曉得法律是否如此規定 但林先生就這樣寫 : 而他下面的批駁也是基於常識而非法律 : 我想林先生既然知道法律如此 而又提不出法理上的反駁 : 那.. 這就是「實然」與「應然」的分別了。 若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則中華民國之固有領域從未變更過;那是否代表 中華民國對於其所謂的「大陸地區」有實施主權的可能?   但是事實為何?   其實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中提到:「因應國家統一前需求....」或許 就能看出司法院已經承認現狀中華民國領土只剩台澎金馬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8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