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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轉錄自今天聯合報的社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2356877.shtml 呃~ 也算是奇文共賞 XD~ 聯合報社論 以偽立國:台獨未成,邦家已毀! 綠營將台獨標榜為最高的政治道德,因此認為,所有為實現此一最高道德的一切手段也 是道德的;亦即,為了實現台獨這一目標,逕可任意摧毀憲法、法律,或其他道德的所 有規範。 台獨的根本性質就是不能公開宣示及動員,所以台獨一直是一種「偽裝」或「變裝」的 存在,也就是一直以「詭詐」為運作的手段。因為,對於台獨革命者而言,面對中國的 威脅、美國的框限,與島內分裂的民情,一直有一種「可做不可說」的委屈感,並因而 將偽裝與變裝的「詭詐」視為革命者的生存策略,認為非如此不能肆應複雜的內外局勢 ,且更進一步地將「詭詐」視為一種革命者的當然道德。而表現在政治、社會層面,詭 詐無非即是一種詐騙的行徑。 我不詐騙,如何存活?這是台獨「詐騙道德化」的心理基礎。 民無信不立,這句話已被台灣的政治所顛覆。如今的政治現實是,國以偽立,國以詐立 ,國以騙立。然而,這究竟只是一時的僥倖,抑或可圖久遠,卻尚在未定之天。 對於台灣現今的主政者而言,詐騙不但是一種政治策略,甚至已經成為一種政治道德。 當詐騙成為一種政治道德,即無所不騙,無所不詐;到了這樣的程度,主政者甚至已經 分不清他究竟是在騙別人或是騙自己,終至陷於一種自欺欺人的困境。 「借殼上市」四字,正充分說明了主政者的最高治國綱領就是「詐騙」。在這個綱領之 下,憲法當然完全不受尊重與愛惜,因為那本來就是台獨所要推翻、顛覆的;而誠信及 其他道德操守更無足論,因為,我不詐騙,如何存活? 正因如此,就可為陳水扁總統反覆變詐的言行找到了理由。台獨支持者基於此類理由而 完全不在意陳總統的反覆,而陳總統亦是基於這樣的社會默契而任意反覆。例如,當陳 總統宣示「四不一沒有」,台獨支持者會認為這是他受到壓力而不得不說的「策略性謊 言」;而陳總統因為有了這種「道德的豁免權」,遂亦毫無顧忌地以反覆變詐為治國的 主要手段。 起初,也許是「為台獨而騙」,如今則是「無所不騙」。在「詐騙道德化」、「一切詐 騙化」的氛圍中,甚至「三一九槍擊案」亦被道德化或神聖化了。支持者為了台獨的憧 憬,完全不在乎槍擊案的性質,甚至協助阻撓真相的偵查;而陳總統亦以台獨利益代表 人的身分,借力使力,規避了社會大眾要求查明真相的呼籲。 這類事例可謂觸目皆是,例如:為何陳總統可以主張沒有法源的諮詢性公投?為何可以 違反公投法而將公投綁大選?為何可以忽而「修憲」,忽而「制憲」?為何可以任意進 行「愛台/賣台」撕裂族群的政治操作?為何可以動輒以違法手段發動特別預算?為何 聽任總統夫人炒作股票?為何聽任杜正勝、林玉体、姚嘉文等玩弄歷史?為何憑空捏造 一個「柔性政變」?……諸如此類,有些是「為台獨而騙」,更多的則是為選舉而騙, 為私利而騙,為撕裂國家而騙,以至於「無所不騙」。 然而,究竟將是這些毀憲、違法、不道德的手段,成就了台獨?或者,其實是以台獨的 幻象,放縱並掩飾了這些毀憲、違法、不道德的手段? 陳總統和他的綠色團隊,顯然正在進行「國以詐立,國以騙立」的歷史實驗,亦即欲以 「詐騙」來實踐台獨,甚至治理國家。但是,問題在於,台獨能否藉「詐騙」而實現? 國家能否藉「詐騙」來治理? 詐騙欲成功,必須是詐騙能使人誤信。但是,目前的情勢卻是,詐騙顯已無以為繼,不 論對美國、對中國,或對台灣民眾,陳總統的人格及作風已無信任度可言。在這樣的情 勢下,若仍繼續反覆變詐,恐已難以欺人,反而淪為自欺。 倘若台獨是對台灣有利且可實現的目標,或許主政者如今種種毀憲、違法、詐騙的行徑 皆可合理化,並以台獨革命本就是一種「非常的破壞」來自我開脫。但是,倘若台獨對 台灣未必有利且不可能實現,則如今種種被台獨憧憬所縱容及掩飾的毀憲、違法、詐騙 的行徑,就失去了藉口。台獨未成,國家已毀! 任何政治目標,包括台獨在內,倘若永遠要靠「詐騙」來運作,那就絕對不是一個對台 灣有利的目標,也絕對不是一個能夠實現的目標。 其實,台獨運動進行到今日,主政者已經不是靠「詐騙」來運作「台獨」,而根本是靠 「台獨」來進行「詐騙」了! 【2004/11/19 聯合報】 @ http://udn.com -- 六、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 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 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 七、族群歧視言行應予譴責:國民的族群認同與公民權都應受到尊重,任何對族群身分 的歧視言論和行為,應受到譴責和制裁。對國家一體和國家安全的支持與維護,自 應透過民主途徑加以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