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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引述《grpsys (想)》之銘言: : : 我的例子只是說這兩件事本質相同。 : : 並非有連慣性,可以互相套用。 : : 或許,我的例子太敏感, : : 我應該說,你既然反對嫖妓,你就不要進去挑小姐的時候還嫌人家醜,幹不下去...... : 這怎麼會一樣 : 我反對嫖妓 : 難道我就不能偽裝成嫖客 : 來破獲這嫖客的大本營 : 給大眾知曉! : 民進黨把政府公器 拿來當作自己的競選工具 : 一些看不過去的人 : 不能參加 : 然後戳破他們的謊言嗎? 我解構給你看, "反對嫖妓"類比"反對320公投","進去挑小姐"類比"參加320公投辯論", "嫌醜不幹"類比"擔任320公投辯論反方", 最後,"因為小姐太醜幹不下去"類比"題目太爛投不下去", 得證,"不需要去嫖妓"類比"不領公投票",然後,道貌岸然地說 "我反對嫖妓!" 類比"我反對320公投" 有沒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呵呵~ : : 的確很可笑,既然可笑,你幹嘛拿來套在別人身上呢? : : 你不要只看表面,跟國親一樣。 : 就是要凸顯你邏輯的荒謬性! : 跟一些台聯份子一樣! 我不曉得台聯份子怎樣,所以,不知道你說我怎樣。 可以再說清楚一點嗎? : : 你自己誤會我舉的例子,我不需要解釋。 : 你自己在我下面文章 : 寫這種邏輯 : 你又怎麼樣不需解釋? : : 錯誤推論! : 套用你的邏輯 : 反對320公投者 就是 不認同台灣的比喻 自己誤會,就不要亂說。 : : 自己誤會,還在那邊推論的很爽。 : 不會呀! : 不會比你不適當的比喻還爽! 是嗎?你可以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阿, i don't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0.60
LUKAKA:如果不具對話可能性 還是不要理某些人較好 推140.112.245.112 02/26
VVizZ:我只能說真是金曲龍虎榜的招牌單元阿 推 61.216.34.220 02/26
arvil:雞同鴨講嗎 噗噗 推 140.123.2.4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