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psys (想)》之銘言:
: ※ 引述《grpsys (想)》之銘言:
: : → Hunterxx:他上面的盲點!就證明阿扁題目是亂提的 推203.204.135.113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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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表示阿扁的320公投題目是有必要公投的。
: : 這也證明了,反320公投聯盟存在的不必要性。
: : 不認同這次公投舉辦的人,憑什麼參加公投辯論會?
: : 如同,不認同台灣的人,怎麼可以在台灣發表消滅台灣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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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對於句中所謂"台灣"的定義。
這句話哪裡沒問題?
這句話你已經把他們暗喻成不認同台灣的人了
而這種暗喻是公平的嗎?
: 暫且不論民主的極大包容性,只談認同。
: 假設,我的定義和你的定義不相同,
: 例如,你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
: 我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他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 那麼當你在所謂的台灣發表,贊成台灣被聯合國從世界國家名單上除名的時候,
: 我會批評你不認同我所謂的台灣,我認為你不應該住在台灣,你應該去對岸!
: 今天,台灣發生的大部分問題,都在國家認同。
我已經說過
現在台灣的問題
不在於台灣認同
而是在於台灣的走向
在台灣的那個份子 是不認同台灣的?
只是在和平與主權
這兩項的選項的平衡間
有各自有各自的解讀與取捨
(
我也敢說 在現今多數的台灣人民中
對國家的國號 沒有那麼多的堅持
而我之所以強烈支持中華民國的國號
要的也就是國家的安全
)
而把這種國家走向的問題
打成什麼認同問題
根本就是刻意的抹黑及混淆!
: 也就是定義國家認同的問題上無法取得共識。
: 就好像對於320公投的合法性無法取得共識一樣。
: 既然認為320公投違法的,反320公投聯盟,
: 應該主動辦一場辯論,就320公投的合法性來做正反兩方的論述。
: 而不是選擇先承認320公投合法,再去參加公投辯論會,
: 然後,試圖辯證自己先前所認同的事情是錯誤的。
: 那這樣的辯論會,有何意義?
怎麼會沒有意義
320公投是政府 利用公器辦的
而且很明顯的會有一定的聚焦功能
而且參與的執政黨完全沒有退縮的理由
否則由現在的名嘴團隊
在其他地方
辦一個公投的合法性及必要性的辯論
你保證執政黨會參加嗎?
而這樣聚焦的效應
有現在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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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unterxx 來自: 203.204.135.113 (02/26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