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terxx (獵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對等談判反方代表 阮銘:反題目 不反公投
時間Thu Feb 26 16:27:53 2004
※ 引述《grpsys (想)》之銘言:
: ※ 引述《Hunterxx (獵人)》之銘言:
: : 這怎麼會一樣
: : 我反對嫖妓
: : 難道我就不能偽裝成嫖客
: : 來破獲這嫖客的大本營
: : 給大眾知曉!
: : 民進黨把政府公器 拿來當作自己的競選工具
: : 一些看不過去的人
: : 不能參加
: : 然後戳破他們的謊言嗎?
: 我解構給你看,
: "反對嫖妓"類比"反對320公投","進去挑小姐"類比"參加320公投辯論",
: "嫌醜不幹"類比"擔任320公投辯論反方",
: 最後,"因為小姐太醜幹不下去"類比"題目太爛投不下去",
: 得證,"不需要去嫖妓"類比"不領公投票",然後,道貌岸然地說 "我反對嫖妓!"
: 類比"我反對320公投"
: 有沒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呵呵~
那我也解構給你看
贊成公投者=贊成嫖妓
贊成公投者舉辦320公投辯論=徵求大家一起嫖妓
參與320公投=偽裝嫖客
在辯論會上反對320公投=戳破嫖妓給大眾知道
這不是也是似曾相識的感覺呢?
(把公投比喻成嫖妓可是你唷)
: : 就是要凸顯你邏輯的荒謬性!
: : 跟一些台聯份子一樣!
: 我不曉得台聯份子怎樣,所以,不知道你說我怎樣。
: 可以再說清楚一點嗎?
就是你那則把
反對公投 類比成不認同台灣的人
這跟台聯哪裡不一樣?!
: : 你自己在我下面文章
: : 寫這種邏輯
: : 你又怎麼樣不需解釋?
: : 套用你的邏輯
: : 反對320公投者 就是 不認同台灣的比喻
: 自己誤會,就不要亂說。
是你自己亂入
明明在講公投內容
你卻講到公投的合法性與否
誰在亂說!
: : 不會呀!
: : 不會比你不適當的比喻還爽!
: 是嗎?你可以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阿, i don't mind
我可沒有
不過我看還活的滿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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