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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h (果然不出我所料)》之銘言: : 我不太贊成你的說法 : 如果照你這樣說 : 私娼不應該將其好好規劃成為公娼 : 或許我的譬喻不太好 : 不過色情行業就和金錢一樣 : 是大部分人都需要的 : 與其嚴禁色情行業 : 不如明定一套規範 我很贊同這點 但是我們國內的政治獻金法是不是好的規範我就不知道了 我還沒有看到條文 但是我看某政論節目提到美國的政治獻金規範 必需要在一個特定的帳戶以及特定時間才能募款 帳目資料也要公開 出了這範圍就不是政治獻金 而且該政治人物來開政界要將帳戶捐出作公益 等到拿到條文再來看有沒有達到這標準 若是沒有,很有可能成為政治人物公然收前的護身符 : 是否更具經濟效益 : 台灣就是現在沒有這條法律 : 政治人物才會有這些財產來源交代不清或是將人民的獻金花在不該花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