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peng (抵制虐待動物的丹提啦!)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選舉雜感~~~
時間Mon Dec 13 10:20:47 2004
討論一下立委的功能
記得以前不知是公民道德還是三民主義的老師說過
在代議制度下
立法委員與縣市議員的定位是不同的
縣市議員的目的就是服務地區選民
以選民的利益為優先
例如要在該地建焚化爐
當地選民反對 議員就必須提出反對的意見
而立法委員不同
立委並不是以服務地區選民為目的
而是必須考量全盤性的利益
並且在競選時提出自己的政見與理念
選上的就表示民眾認同你
你也必須實現自己的政見
以前例而言
立委該考量的 不是焚化爐會不會設在他的選區
而是焚化爐設立的標準 規範等等
至於設在哪 並不關他的事......
以上只是理論上的說法
事實上目前台灣的利委與議員已經完全混在一起
沒有人會去實現政見 選民也不在乎
遇到利益衝突 先反對再說.......
而且考量的順序是
自己的利益>財團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小老百姓的利益
究竟是台灣人的差勁
還是根本這種代議制度就是違反人性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25.92
推 eslite12:那是你們老師胡扯的言論 192.192.35.254 12/13
推 jimpeng:1F的能否幫忙解釋一下正確的觀念應該如何? 140.129.25.244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