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hello (嗨哈囉)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新聞]橘營追槍擊 拿侍衛長手錶當證據
時間Wed Jun 2 00:45:16 2004
※ 引述《bolam (敗類連任官逼民反)》之銘言:
: ※ 引述《taligent (Walkurec)》之銘言:
: : 我對你們這些人最厭煩的就是這點
: : 如果真的是舊傷
: : 你們真以為整個奇美醫院沒有人敢挺身而出?
: 是的
: : 還是奇美醫院所有人都是可以不顧專業良知的阿扁死忠支持者?
: : 人活在這個社會上要學會信賴別人
: 但是也要提防被別人騙
: 我們也希望能相信政府
: 但是政府給的答案總是讓藍綠雙方自己加以解釋
: 模稜兩可
: : 不然你怎知哪天不會在街上吃到被人下毒的食物?
: 我對你門這種人最厭煩的就是這種每次都亂解釋別人的話
: 還再那邊楊洋得意的自爽來自爽去
: 我說的舊傷
: 是指說那個傷是在3 / 20 之前打的
: 並不是出現槍擊案以後到奇美做的
: 至於是3 / 19還是3 / 18還是更早那個槍傷就出現了
: 李昌鈺說
: 無法判斷
那要提出怎樣的證據才能證明是3/20的傷口?
要推翻一個說法判定別人造假,要提出證據,
光一句無法判斷就推翻一般人在電視上親眼見到的子彈打穿玻璃受傷的現象,
沒有任何說服力。
除了原先有成見的基本教義派,沒有人會被這種說法說服。
換個角度想,假設政府的確沒有造假的情況下,
你覺得政府能夠提出怎樣的證據才能說服你?
要說人造假,等於是判定人有錯。要判定人有錯,就要提出足夠的證據。
老是聽說誰誰誰有什麼證據證明傷口是舊傷、是假的、是XXX…
或許只有空口說說,好幾個月都提不出證據就是最好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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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4.176
推 bolam:原來李昌鈺的話無法說服你.. 218.167.225.215 06/02
推 yisdl:李昌鈺沒有無恥到沒有證據便指控人~ 140.112.213.154 06/02
推 rogger:b兄辛苦了 其實你只要說一種理由就夠了 218.167.61.117 06/02
→ rogger:"外星人什麼都做得到" 這樣就行了 218.167.61.117 06/02
→ rogger:其他版友一定被你打倒 無法反駁 218.167.61.117 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