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gich (⊙_⊙)》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一個星期多前說要回文的那位
: 雖然應該不會有人想看小弟的文章啦,
: 不過畢竟我說過要那12篇,所以還是努力回完了
: 另外在此也提出道歉,因為我原本希望在1星期回完,不過還是沒做到
: 真抱歉!
: 另外,過了一星期多,覺得吵槍擊案其實已沒有太大意義,
: 除了各校都接近期末考外,再吵下去真有點浪費時間,
: 還有就是發生了兩件事
: 1.李昌鈺說最快9月可以提出正式且完整的報告
: 2.中研院朱教授對槍擊案發表了新研究,像是有名的10分鐘理論
哦,這個是舊聞了吧?
你要不要把中研院的馬研究員的那個也拿出來算?
: 還有一些從來沒聽過的講法,包括認為奇美是無辜的,
: 陳水扁走進去還跟他們泡茶等等...
: 我認為,現在想討論or想吵槍擊案的人,都應該先去看完那本書才有資格!
: 不管如何,祝大家期末考順利!
: 下面回文採用html,因為我說過為了不當水王,所以所有文章放在一起
: 不果我試過....這真是太難了,所以採用html
: [給pig]
: http://home.pchome.com.tw/home/wangich/pig.htm
我不需要你這種酸文式的道歉,不過你有一點還不錯的就是,
被拆台之後,還肯花時間去回應,而不是去換一個ID再回來番,這點值得肯定。
"所以在此正式提出道歉,以後不敢意氣用事了!"
重點不是你的意氣用事,而是你在公開場所散布不實資訊
至於後面講一堆有的沒的,不需要,謝謝
我沒講那麼多你又牽托一堆無意義的東西,那時候吵的碎片是因為你一直堅持
玻璃碎片一定會刺傷人,事實上也是有點焦點被轉移就是了。
至於之前李昌鈺講的那段我之前確實是沒看過,不過你老兄一開頭就講說
當時玻璃破掉會傷到人,我想這個和李昌鈺的微物証據是不同的兩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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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別人,卻沒有光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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