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新聞]橘營追槍擊 拿侍衛長手錶當證據
時間Tue Jun 1 14:11:09 2004
※ 引述《wangich (⊙_⊙)》之銘言:
: ※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不是氣體啦,就是碎片啊,只是你一直很堅持碎片會刺人,我們只好換一個說法
: : 還有玻璃碎屑不一定會剌人,要看他的形狀大小等等,就像如果你打破玻璃杯的時候
: : 其實除了很大塊的碎片飛來飛去,一樣會有小碎片亂飛,但是大多數的情況下,打破的
: : 當時人是不會受傷的,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一直堅持玻璃碎屑一定會傷人?
: : 而且你對碎片是固體但是肉眼可能看不到還蠻震驚的,如果我說很多你看得到的"煙"
: : 都是固體(水蒸氣造成的除外),你會不會更訝異?
: 好吧,可能我沒講清楚,我重講一次
: 我從沒講過玻璃碎片一定會刺人,但李昌鈺記者會上表達的方式讓人有這種感覺
: 當然若可以證明李昌鈺講的碎片是粉末or煙霧狀的東西
: 那我當然會接受
: 但我希望可以得到證明,一堆人說了老半天卻沒提出任何證據
: 直接寫 "粉末" or "氣體"
李昌鈺記者會是說車內找到玻璃碎片,可確定一定是由外向內射
說實在的,玻璃碎片大小都不會改變這個事實,但是你要怎麼從
"李昌鈺記者會上表達的方式"推出"感覺玻璃碎片一定會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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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別人,卻沒有光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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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43.70.140
推 inung:他想要藉此推論出玻璃碎片當時時間點與空 203.71.165.160 06/01
→ inung:間上的不存在 而他是以沒人有感覺推論的 203.71.165.160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