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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hou (二一邊緣人...)》之銘言: : ※ 引述《diepig (小小)》之銘言: : : 人民對政府 是否為 消費 關係呢 : 不是... : 所以你上面那一段 : 應該是沒有意義的 : 如果是所謂的消費關係 : 那勢必會有公務的供給與需求出現 : 兩者正常的話是呈反比 : 但是套用在國政上 : 顯然是正比 公務的供給與需求本來也是成反比的阿 只是通常供給往往不敷需求 才會有正比的現象出現阿 : 我並不認為人民對政府是消費關係 : 還有一個原因 : 就是消費上會有所謂的"剩餘" : 不論是消費者或生產者皆然 : 而如果政府的施政有所謂的生產者剩餘 : 那代表這個政府貪污了 : 還有 政府的國政建設 : 成本來自於人民的納稅 : 所以成本是零... 大多都是稅嗎 有很多的其他收入阿 政府其實也該像企業一樣 再提供需求外 另外創造利潤出來阿 並不是政府只能靠賦稅來收入 譬如四大基金的低買高賣 各種國營事業 各種規費(服務費用) 彩卷收入 : 再一個所以, : 政府施政的"剩餘" : 不會小於零 : 但是剛才我說過了 : 如果政府施政有"剩餘"存在 : 那代表這個政府貪污 : 所以如果你認定貪污是常態 : 那你的消費關係說 : 還勉強可以成立一小部份 貪污是理論上的變態 卻是實際上的常態 是不是可以用一種服務費用的方式來界定 公務員的薪水 政府可以發行股票 集資 公務員可以分紅 當然 對於社會服務的部分 則可以用法律來加以規範 : 不懂分隔線 不懂分隔線 不懂分隔線 不懂分隔線 不懂分隔線 不懂分隔線 : 我法律很差 : 但是我覺得政府跟人民之間 : 應該是委任的關係吧?? : 懂得人煩請賜教囉... : : 政府領導人是否可以視為企業經營者呢 : : 政黨是否可以算是 企業呢 : : 法律是否可以算是人民與政府的契約呢 像是美國 連軍隊跟監獄 水電的資源管控 也都交付民營化了 以資本主義的立場來說 是不是政府本身可以以一種民營化的角度來看待 將政黨視為一個個政治公司 每四年換約一次 由各個政治公司來爭取合約 人民交付費用 由政治公司提供四年的服務 視績效來決定政治公司四年的所得 而法律視為人民與這些政治公司的定型化契約 -- 請支持授權統一公投 並支持 統一公投法 七大好處 1.表達政府善意 2.表達人民抗議 3.顯示住民自決 4.促進兩岸溝通 5.統獨共識建立 6.促進兩岸良性競爭 7.要求政客良性競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86.7 ※ 編輯: diepig 來自: 61.63.86.7 (06/17 02:24) ※ 編輯: diepig 來自: 61.63.86.7 (06/17 02:27) ※ 編輯: diepig 來自: 61.63.86.7 (06/17 02:35) ※ 編輯: diepig 來自: 61.63.86.7 (06/17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