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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terlike (水桶腰)》之銘言: : ※ 引述《changLa (六角)》之銘言: : 前面這幾段也讓我有點感觸... : 說實在的,誰不是人生父母養? : 生而為人,誰沒有被當個人來尊重的需求? : 今天立委們的這種問政方式,擺明了就是要糟蹋人以增加自己的曝光度。 這就是台灣的悲哀阿!瞧有人還頗過度自戀台灣而沒有實質作為呢!  在外國,這是依靠「國會自律」來維持國會的尊嚴,前提是建立在「國會  有固有權」的前提上,而且外國基於過去與國王與貴族合組均衡政體,使  得言論免責權也一併被帶進固有權之內涵,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議事規  則比台灣嚴謹,議員之發言反較一般人民限制更多,而言論免責權之使用  ,當然無亦不可。  台灣就是唸書的人太少阿!立法委員不唸書,連人民也不念書啦!當然就  會以為在外國旨於實踐質詢順利之「言論免責權」,在國內被擴大為「亂  批人不受追訴」的權力而盡力追逐(像你就很嚮往阿);而關於更大的固  有權(如懲戒權或調查權或逮捕權),卻完全未意識而認為這是自己原該  有的。該爭而不爭,不該爭卻羨慕的要死,不是無知是什麼,而閣下很恰  好的,就是這種人阿!難怪台灣會越來越亂,不唸書的反而認為自己也可  以當上大官或去選議員(你未來要不要選阿?!)。 而且,本國立法院不等同國會,但是實際上卻被當作國會與行政與司法來 對抗。順便跟你講一個概念,國會不是只有立法功能耳!台灣國會無固有  權與濫用言論免責權有無相關,當然對你這只查網路的人,是很難說的清  的。  在立院委員會對相關官員取證,假設無強制其為其證言擔保之手段,國會  當然只能濫用言論免責權而無實際行動囉!官員大概也看你不能奈我何,  給你罵罵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會因而遭製罪名。台灣行政官員要說謊真是  太簡單了,那立法院能作什麼實質監督,可憐的人民主權之表徵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96
fallin0601:立法委員自己都帶頭作亂了 沒有立法權的官 61.217.120.248 06/11
fallin0601:員又能拿他們如何 61.217.120.248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