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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GI (OTARU)》之銘言: : 你的電子信箱中總有刪不完的垃圾郵件嗎?交通部今天完成「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 : 」草案,針對以匿名或虛偽身分發送垃圾郵件者,將首度以法律條文進行嚴格管理,未來 : 只要發信人未據實表明身分,藉由電子郵件牟取利益,最高將處以六個月到五年有期徒刑 : ,得併科罰金最高100萬元。 亂貼大字報罰幾千元,亂寄信罰幾千元,亂送電子郵件坐五年牢外加一百萬, 據說砍人一隻手大約也是五年。 port 25 是憑什麼拿到這種神聖地位的? 那麼大家搞 anti-spam, anti-relay smtp auth 有什麼意義? 網路安全交給國家就好了... 照這種邏輯,以後大家都免密碼免加密免防毒,有事就打 119. 天下太平。 真是好個電子美麗新世界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73.26
danieljaw:那如果貼大字報罰一百萬您會平衡一點嗎? 140.109.152.243 06/23
pig:"anti-relay"? XD 202.43.70.140 06/23
dotZu:這個法的確很有問題,不能這樣訂的 140.115.229.23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