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GI (OTARU)》之銘言:
: 在實體社會
: 往人家信箱猛塞垃圾郵件的也一堆啊
: 可有像電郵這樣用刑事規範的嗎?
: 好像沒有耶
: 為什麼兩者間管制有如此差別呢?
: 是出於何種不同的管制思維?
: ※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亂貼大字報罰幾千元,亂寄信罰幾千元,亂送電子郵件坐五年牢外加一百萬,
: : 據說砍人一隻手大約也是五年。
: : port 25 是憑什麼拿到這種神聖地位的? 那麼大家搞 anti-spam, anti-relay
: : smtp auth 有什麼意義? 網路安全交給國家就好了...
: : 照這種邏輯,以後大家都免密碼免加密免防毒,有事就打 119. 天下太平。
: : 真是好個電子美麗新世界啊。
或許這樣的邏輯一時說的通
但如單就當事人的防禦能力觀之
在實體信箱中
你可以阻止廣告信件的能力比較強
但是在email的狀況下
一般的人了不起就收信發信砍信
再者,在實體信箱中,對於容量的使用明顯較大
(例如把信放在信箱上或是郵差會利用黏貼的方式為之之類的)
email滿了就是滿了..也不可能用其他方式為之
最後,在email收到有不法意圖導致個人受有損害的信件較容易
很多時候都是隱藏在廣告郵件里等你去開啟或下載
你收實體的信件,最了不起就是收到有碳蛆熱粉末的信件
不會收到那種會把你家鑰匙回寄給原寄件人的那種哈利波特魔法郵件
讓他去你家大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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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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