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之銘言:
: 我想,負責特殊的任務的人就要有特殊的獎懲辦法
: 妳所說的"不過是沒擋到子彈而已",講得非常輕鬆
: 難道總統的安全就只能用這種態度去負責嗎?
: 為什麼不能把他記兩大過免職呢?
: 一般的公務員都可能會這樣了
: 何況是如此特殊的職位
「記兩大過免職」是對一個公務員最重的懲罰,所屬長官是否
可以做這個處分的判斷標準是「違背職務的嚴重程度」,而不全然
是「事件的嚴重程度」。
所以如果要給陳再福「兩大過免職」,這意思其實是說「任何
人在鞭炮瀰漫、吵雜又視線不清的環境,都可以幫長官擋到子彈,
而你居然擋不到,顯然嚴重失職,所以給你兩大過免職」;但是我
們能夠這麼要求陳再福嗎?或者換個問法,如果換一個人當侍衛長
,真的可以在同樣的情況擋住子彈嗎?如果答案為否,「兩大過免
職」就不是一個適合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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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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