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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fyLiaw (一凹天下無難事)》之銘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之銘言: : : 我想,負責特殊的任務的人就要有特殊的獎懲辦法 : : 妳所說的"不過是沒擋到子彈而已",講得非常輕鬆 : : 難道總統的安全就只能用這種態度去負責嗎? : : 為什麼不能把他記兩大過免職呢? : : 一般的公務員都可能會這樣了 : : 何況是如此特殊的職位 : 「記兩大過免職」是對一個公務員最重的懲罰,所屬長官是否 : 可以做這個處分的判斷標準是「違背職務的嚴重程度」,而不全然 : 是「事件的嚴重程度」。 : 所以如果要給陳再福「兩大過免職」,這意思其實是說「任何 : 人在鞭炮瀰漫、吵雜又視線不清的環境,都可以幫長官擋到子彈, : 而你居然擋不到,顯然嚴重失職,所以給你兩大過免職」;但是我 : 們能夠這麼要求陳再福嗎?或者換個問法,如果換一個人當侍衛長 : ,真的可以在同樣的情況擋住子彈嗎?如果答案為否,「兩大過免 : 職」就不是一個適合的處分。 除了沒有幫總統擋到子彈外 請問他事前的防範或準備工作做的夠不夠 工作會報確不確實,安全人員行前教育做的紮不紮實 還是只是淪於"一般的例行工作" 如果他事前的準備工作做的非常的完善 如防彈玻璃,正副總統不應同車等等 (防彈背心就算了,因為是阿扁自己不想穿的) (講到這裡,所以當天負責總統安全的相關單位其實都應該通通徹查是不是有疏失的責任) 如果仍發生這種事情 真的只能怪天了 但是他真的有做到這樣嗎 其違背職務的嚴重程度您認為是到哪種地步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21.153
ilyvonne:推. 203.187.107.92 06/01
JeffyLiaw:這的確是要追究的問題,監院要有點用 211.74.222.77 06/01
JeffyLiaw:我是比較希望,事情能夠盡量在體制內解決 211.74.222.77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