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lick (dclick)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敘獎
時間Wed Jun 2 11:06:12 2004
※ 引述《seirios (手又廢了...)》之銘言:
: ※ 引述《Androgyne (你選的)》之銘言:
: : 我只是敬告seirios一句,今天總統受傷就要把陳再福打到十八層地獄
: : 的話,要是總統真的死掉、或者特勤人員有意地疏失讓總統死掉、甚至是
: : 特勤人員自己把總統殺掉,那不曉得那個地獄還有幾層夠你用。又不是台
: : 北一零一。SARS封院死了醫生,衛生局長這種政務官下台就罷了,衛生局
: : 主秘這種事務官有沒有被砍頭?管傳真機的人有沒有被砍頭?
: 今天負責總統安全的是誰?
應該是陳再福,或國安局。
: 行前的防護措施做的周不周全?
以當時的時空來看,完善,但不可能周全。
你怎麼知道車子開一開,會不會壓到狗?
: 安全人員教育落不落實?
你知道嗎?我不知道。
至少,我看到當(副)總統通知侍衛長時,侍衛長有作出反應。
今天,陳水扁希望不要造成騷動,把受傷弄得好像很嚴重,作出沒事樣時
陳在福應該立刻依其標準程序把陳水扁壓下去嗎?
: 如果一切都顯示出是人為疏失導致這類的事情
: 那負責這個任務的人當然該被免職
免職差不多是公務人員能給得到最大的懲戒。
同時,公務人員這類的懲戒都應該是由監察院所作,不是由總統一人命令。
也不該由一人決定公務人員的生殺。
制度,就是制度。
: 而其他的特勤人員也應該被連坐處分(記過、申誡、口頭警告等等)
: 當然不可能所有的特勤人員通通都該被打入18層地獄....(真不知您從哪看到我這樣想的)
: 如果是您所說的是特勤人員自己開的槍自己策劃的
: 那侍衛長當然不用被免職,調職或記過就可以了
?!
原來特勤開槍,侍衛長就會比較"盡忠職守"?!
我不能夠理解這當中的邏輯。
: 凡是都要找到那個責任最大的
: 然後依情節輕重處分
: 319事件很明顯的是侍衛長的輕疏
事實上,閣下一直認為如此。
但是,事實是如此嗎?換個人做,會避免在當時那種場景遭槍擊的可能嗎?
從頭仔細想想,當天,陳水扁不可能不去遊街、不可能坐有防彈玻璃的轎車、
不可能(或不肯)穿防彈背心、不可能叫大家不放炮。
請問閣下,陳在福還應該,或能夠做什麼事,避免這一切的發生?
叫陳在福站在陳水扁前面嗎?不會吧?!
(kuso一下,這樣,也許會有人在投票時找不到陳在福的照片,而投廢票)
: 導致如此嚴重的國安事件
: 您認為一句"依照獎懲辦法辦理"就可以帶過的嗎?
違法嗎?
不違法的話,一切合法辦理。
我國是個講法治的國家,不是人治。
陳在福二年來,有功,當賞。
有過,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命令如果還沒下來,除非自動請辭,否則
沒人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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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90.127
※ 編輯: dclick 來自: 140.109.90.127 (06/02 11:09)
推 noblesse:小吐嘈...公懲會是司法院的 218.184.36.88 06/02
感謝提醒。
噓 diepig:沿途警車開道 警察站崗 還會撞到狗!!!! 61.63.89.225 06/02
喔?不知道閣下為何如此有把握?
※ 編輯: dclick 來自: 140.109.90.127 (06/02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