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Soong (買火柴的小孩)》之銘言:
: 怎麼會有水準這樣高的評論? 令人嘆為觀止!
: 立委減半的修憲案還沒有通過修憲委員會的審查
: 是不能交付大會二讀處理的
: 一讀-->委員會-->二讀-->三讀
: 是任何法案必經的三讀程序
: 立委減半沒有從委員會審查交付大會
: 皇帝也不能三讀通過
: 請教你什麼叫"從委員會抽出"? 求你教我一下 :)
: 怪不得高學歷支持國親的比例比較高 :)
: 民進黨的愚民公投搞不起來就開始搞愚民三讀了吧? :)
http://www.ly.gov.tw/ly/ly12/html/ly8200-03-1008.html
第八條 (第一讀會程序)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
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但有出席委員提議,四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
經表決通過,得逕付二讀。
立法委員提出之其他議案,於朗讀標題後,得由提案人說明其旨趣,經大體討論,
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 審議。
第九條 (第二讀會程序)
第二讀會,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
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三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
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之。
是這樣嗎?!...........
誰才是愚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91.242
※ 編輯: seraphxx 來自: 140.116.91.242 (01/09 16:58)
※ 編輯: seraphxx 來自: 140.116.91.242 (01/09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