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psys (人民不是拿來虎爛的N)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解釋一下什麼是協商簽字才是王道!
時間Sat Jan 10 18:46:10 2004
※ 引述《JamesSoong (買火柴的小孩)》之銘言:
: ※ 引述《grpsys (人民不是拿來虎爛的N)》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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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憐的JS大大,竟然以為立院諸公們真的那麼講究程序正義阿,
: ^^^^^^^^^^^^
我用"可憐"這兩個字形容JS,造成JS的不快,我願意收回這兩個字並表示歉意。
: : 希望他不要被國親的道貌岸然給綁架了!
: : 協商簽字才是王道阿!
: 建議這位g兄 不要私下丟水球請教的語氣恭謙
^^^^我剛剛是勸告你不要再PO了
我好心怕你出糗,你竟然這樣吐我.........
: 板上叫陣的文章又和前文不太一樣 做人不是這樣的
: 至於朝野協商的部份 那我可以向你報告
: 過去朝野協商各黨團簽字但後來反悔的例子不勝枚舉
: 只有按照三讀程序完整走完才是王道
: 朝野協商簽字只是一個投機的捷徑 速成但也有馬上被推翻的風險
: 若其中任何一個黨團反悔 也沒有任何法律約束
: 就只好再回到三讀程序上走
: 而且朝野協商是必須以符合三讀程序為前提
: 不是可以超越憲法或法律的必殺技
我只能說,請你不要太執著於立院的議事規則,
在立法院就像是在談判桌上一樣,朝野協商簽字才是主要管道,
三讀程序只是立法的法定程序。
試問,九二共識是在談判桌上完成的,
還是國共之前早就說好,在鏡頭前跑完一次程序給大家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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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diboy:92共識跟朝野協商..完全不同的東西 比啥 推 61.229.129.110 01/10
→ grpsys:法案會不會過,靠的是協商不是在院會討論 推 61.230.132.120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