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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psys (人民不是拿來虎爛的￾N￾)》之銘言: : ※ 引述《JamesSoong (買火柴的小孩)》之銘言: : : ^^^^^^^^^^^^ : 我用"可憐"這兩個字形容JS,造成JS的不快,我願意收回這兩個字並表示歉意。 : : 建議這位g兄 不要私下丟水球請教的語氣恭謙 : ^^^^我剛剛是勸告你不要再PO了 : 我好心怕你出糗,你竟然這樣吐我......... ^^^^^^^^^^^^^^^^^^^^^^^^^^^^^^ → grpsys:JS落跑了啦,國親都只會放砲而已 推 61.230.129.55 01/09 → yisdl:JS哪次不這樣,算了 應該算認錯吧... 推140.112.213.153 01/09 好吧 你的"好心怕我出糗" 我心領了 :) : : 板上叫陣的文章又和前文不太一樣 做人不是這樣的 : : 至於朝野協商的部份 那我可以向你報告 : : 過去朝野協商各黨團簽字但後來反悔的例子不勝枚舉 : : 只有按照三讀程序完整走完才是王道 : : 朝野協商簽字只是一個投機的捷徑 速成但也有馬上被推翻的風險 : : 若其中任何一個黨團反悔 也沒有任何法律約束 : : 就只好再回到三讀程序上走 : : 而且朝野協商是必須以符合三讀程序為前提 : : 不是可以超越憲法或法律的必殺技 : 我只能說,請你不要太執著於立院的議事規則, : 在立法院就像是在談判桌上一樣,朝野協商簽字才是主要管道, : 三讀程序只是立法的法定程序。 我本來就不否認朝野協商簽字是協商管道之一 但即使朝野協商簽字 也是要走完三讀程序 你可以說朝野協商簽字是提昇議事效率 但你不能說朝野協商簽字完就成為法律 而朝野協商簽字也要遵循立法三讀程序 不能牴觸法律與相關程序 : 試問,九二共識是在談判桌上完成的, : 還是國共之前早就說好,在鏡頭前跑完一次程序給大家看的呢? 至於92共識和立法院決議可以扯上關係 我只能說你的聯想力很豐富 :) 太傷人的話我不想講 板主已經很忙了 :) -- 當總統沒什麼了不起 美國一共有41位總統 可是大家記得的是 林肯曾經解放過黑奴 羅斯福總統曾經推行過新政 這是因為他們真正為美國人民做了很多的事 要做總統就要作一個會做事的總統 給台灣一個機會 讓會做事的宋楚瑜 繼續為台灣人民打拼 為台灣 我們一起加油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8.50
grpsys:好啦,算我錯怪你了,你去約會不是落跑 推 61.230.132.120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