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sdl (豆豆龍請丟)
看板politics
標題傳喚阿扁?
時間Thu Jan 8 02:36:59 2004
扁應訊/吳乃仁:傳票手寫未經打字 誰洩消息相當清楚 Video 傳新聞簡訊給朋友
2004/01/08 00:38
花檢傳總統作證,吳乃仁提兩點質疑。
記者葉素萍/台北報導
陳呂競選總部發言人吳乃仁7日出示由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具名簽發的傳票,他說,這
張傳票是手寫,未經打字人員程序,媒體事先披露,消息由何傳出,相當明確。吳乃仁說
,該起案件分「他」字案,此案還在了解當中,就要傳喚現任總統,實在太荒謬離譜。
吳乃仁出示這張上午才送到民進黨中央的傳票,該張傳票住所列民進黨中央黨部,待證事
由則為「選罷法等相關事務」。他說,連交通事故出庭的傳票都是用打字的,這張傳票是
用手寫,民進黨推測,檢方可能是不想讓地檢署其他人知道,所以用手寫的,既然檢察官
不肯讓打字小姐打字,媒體卻能事先披露,消息是從何傳出,已非常明確。
吳乃仁進一步指出,傳票顯示此案分「他」,意指「案件還在了解中,未進入偵查程序」
,一個還在了解中的案件,檢方竟然要傳喚現任總統,不符合司法偵查比例原則,就像外
界不會出動一輛坦克車去抓一個小偷一樣,檢方的動作太荒謬離譜,相信社會自有公斷。
吳乃仁說,我們對這個人(意指花檢署檢察官李子春)不滿,但基於對這個人職務的尊重
,總統還是會出庭作證,民進黨對人和職務分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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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的不公 實在已經到了一種匪夷所思的地不了
太扯了吧
披露消息的媒體 開始利用各種報導來美化這位檢察官
簡直是噁心到了極點
傳喚總統 就=正義的化身?
還沒經過正常程序跑完 媒體便已經知道總統要被傳喚
拜託
法院是哪一家媒體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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