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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psys (人民不是拿來虎爛的￾N￾)》之銘言: : 鄭文燦:證人出席費一千多元 花檢:總統未領 : 中央社 : 陳水扁總統今天以證人身分到花蓮地檢署作證,創下司法史上的首例。 : 一同出席作證的民主進步黨文宣部副主任鄭文燦透露,每位證人的出席費是新台幣 : 一千一百八十六元,包括台北到花蓮的莒光號來回票款和食宿津貼,花檢表示,陳 : 總統未領取這筆款項。 : ------------- : 做戲就做全套阿! : 應該要坐莒光號夜車去花蓮應訊, : 再從花蓮火車站坐計程車去地檢署, : 坐什麼空軍一號阿? : 既然要當平民,就當個徹底點! 你以為他時間多啊!  可以這樣一路坐火車ㄎㄡ到花蓮啊! 他那天又不是放假日。 他只說在應訊過程中比照一般百姓啊!  再者,我不知道一般人是否都將車直接開到地檢處的門口,  還是開到路口再走進去,畢竟兩百公尺有點遠。  至於食宿津貼,陳水扁不是搭火車也沒住宿,所以乾脆免了,  不然搭空軍一號又領車馬伙食津貼,鐵定會被罵慘的。 今晚陳文茜就拿出庭這件事當題材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43.112
grpsys:領證人出席費才是比照平民規格 推 61.230.120.15 01/15
DDPS:扁坐空軍一號去開庭 算不算"以公濟私"呀 推 218.166.25.53 01/15
nightwing:看吧 來了 還沒到花蓮就被批了 推 210.58.43.112 01/15
grpsys:我的意思是說總統可以接受禮遇,這是應該꜠ 推 61.230.120.15 01/15
joggingman:完了 DDP中央叛變中 推140.116.102.201 01/15
ginshop:當然不算 -__ 推 218.184.26.144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