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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的重點,泛藍及統媒沒去批判整件事的前因後果, 以及傳喚總統的是由以及合法性。   反而將焦點放在總統走路是不是作秀,站著是不是作秀, 不領出席費是不是作秀? 這是什麼意思?眼睛脫窗看不到問題的重點? 還是刻意捨本逐末? --------------------------------------------------- http://www.taiwandaily.com.tw/news.php?news_id=13188 陳總統以身作則尊重司法,但檢察官李子春草率傳喚總統 作證,卻陷司法於不義,泛藍卻說風涼話,批評陳總統「 秀過頭」,豈不本末倒置,那有天理。 陳水扁總統昨天以證人身分專程到花蓮地檢署出庭作證, 準時報到,同時沒有隨扈陪同下,進入第一偵查庭,創下 司法史上的首例。一同出席作證的民進黨文宣部副主任鄭 文燦透露,陳總統在偵查庭時向承辦檢察官李子春點頭致 意,李子春兩次請陳總統坐下,但陳總統仍堅持站著,從 頭到尾站了二個半小時。鄭文燦指出,陳總統給予花蓮地 檢署一百分的尊重,希望透過這樣的行動,做為台灣的司 法教育,提高國人對司法獨立和公平的共識。對於總統以 身作則尊重司法的精神,司法檢調人員應珍惜這份尊重, 在裁判品質與程序等人權保障方面,更能做到社會各界可 以信賴的程度,讓「李子春傳訊總統事件」成為司法惡例 的最後紀錄。 李子春傳訊總統爭議,日前本報探針專欄與社論均曾引述 前大法官林紀東對憲法第52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 ,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的解釋指出,「 總統為國家元首,地位崇高,職責重要,倘『隨時』可受 到法之訴究,如『常人』然,恐有礙於其職權之行使,且 妨及政局之安定也」;而且「總統在職期中,既不受刑事 之訴究,則刑事訴究上一切有關行為,如『傳喚』、拘提 、搜索及扣押等……,自不得為總統為之。」台南地檢署 主任檢察官顏榮松等六位檢察官,也以聯名投書方式批評 李子春係濫用偵查權的行為,六位檢察官更引用民事訴訟 法304條:「元首為證人者,應就其所在地詢問之」,顯 見李子春不僅實體上及程序上均有過當之處,且法院常有 三天兩頭控告政府官員或總統的情事,檢察官依法偵辦案 件,假使未考慮必要性、妥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想傳誰 就傳誰,將會產生負面的後遺症,李子春此例一開,總統 將有天天出庭的疑慮,屆時政治運作豈非陷於混亂之局? 何況法院組織法第63、64條規定:「檢察官應服從檢察總 長及檢察長的命令;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檢察官 的事務,並得將該事務移轉於其他檢察官處理,檢察官辦 案依上述法律應服從檢察總長及檢察長的命令,檢察官行 使偵查權時,是否合理、妥善,檢察總長、檢察長是可以 監督指揮」之規範。李子春隱瞞書記官、跳過檢察長傳訊 總統的辦案作法,不只「違反三權分立、相互尊重的憲政 法理」、「違反檢察一體的法制」,也「違反檢察實務的 運作」。與李子春有長達十年同事兼「同修」經驗,目前 仍在花蓮執業的曾泰源律師就語重心長認為,李子春破壞 檢察一體的精神,對檢察體系將產生重大信任危機,曾泰 源更認為,如果連「頭目津貼」這種沒有證據也沒有犯罪 事實的案子,都能傳訊國家元首,未來是不是會有人有樣 學樣,動不動就要政府高層官員來面前說明,這不是好的 示範,更何況不論執政或在野黨會在選前開口頭支票,是 普遍的情形,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日前也開出村里長津 貼,如依李子春光憑心證,就可以傳訊總統,那連戰豈不 是也有觸法之虞?難怪曾泰源說:「如果連證據這麼薄弱 的案子都要直接傳訊政府高層,那以後高官不是跑法院跑 不完了!」而李子春明明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元首不能列為 被告,這個案子的急迫性也不到非在總統選前了結不可, 李子春為什麼還要這麼做?檢察官雖然代表司法正義,但 檢察官在本案所凸顯的荒謬性,反而更陷司法正義於不義。 任何人民都應享有司法人權的保障,總統也不例外,檢察官 不尊重陳水扁的總統身分在先,不准總統隨扈陪同出庭在後 ,陳總統也予於尊重,且特別以平民身分,在完全沒有隨扈 的保護下,徒步進入尚未進行驗收的花檢大樓,花檢不但未 考量總統安全,且因而造成昨天現場十分混亂的場面,則更 加凸顯傳喚陳總統的草率。但是泛藍還在一旁說風涼話,批 評陳水扁不帶隨扈、不坐椅子是「秀過頭」,如此說法豈不 是本末倒置?因興票案享受檢察官到府服務的宋楚瑜,且不 讓興票案關鍵人,也是他的小姨子陳碧雲回國應訊,宋楚瑜 怎麼有資格批評總統尊重司法的作法是作秀行為?泛藍不去 追究這個案件的本質,如何謂政策買票?司法如何改革,包 括偵查不公開、檢察一體、花檢處理案件違反比例原則,導 致浪費社會資源,卻盡說些顛倒是非的話,在他們身上看不 到正面的示範,也看不到一個政黨聯盟應有的風範。 從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的荒謬傳訊動作,到泛藍的胡亂批評, 更顯示陳總統藉此次出庭呼籲全體國人,包括總統在內,每 個人都應尊重司法,司法改革才有希望,更凸顯司法改革的 重要性與迫切性。 .....2004-01-15【台灣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43.112
clerk:統煤應該也有相關憲政法律上的討論吧!! 推 163.15.161.234 01/15
nightwing:連叫朱婉清回來吧!宋叫陳碧雲回來吧!  推 210.58.43.112 01/15
grpsys:泛藍那麼廢連說都懶得說宋我都嫌定底得 推 61.230.130.90 01/15
nightwing:那新聞媒體說的話呢?殺傷力很大的... 推 210.58.43.112 01/15
grpsys:平民身份出庭不准媒體採訪 推 61.230.130.90 01/15
nightwing:這要問媒體,媒體連李子春騎摩托車都追了 推 210.58.43.112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