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bylon2:問題在你老師幾歲可以取得自耕農身份吧 推210.200.240.108 01/05
我的意思是如果以共有的情況下兩人有一人有自耕農身分
是不是就ok我猜是
不然64的那一條有些雞肋
※ 編輯: puyo 來自: 140.112.202.132 (01/05 10:48)
※ 引述《tingwei ( )》之銘言:
: ※ 引述《boshun (開開心心過生活)》之銘言:
: : 我比較好奇的是法令中,對於「能自耕者」的定義是什麼
: : 現在有能力耕作的人?
: : 將來有能力耕作的人?
: : 目前從事農耕的人?
: : 不然的話每個健康的人不就都能算是「能自耕者」了。
: 民國十九年就已經訂定的土地法裡面有說,
: 十六歲以下無法取得自耕農證明。
: 再怎樣無法分辨是否為自耕農也不可能兩歲就當自耕農
我猜問題是這個
'並不得移轉為共有'這句是64年加進去的
也就是說他買了之後用共有的話..就無法管了
另外自耕農好像判的很嚴
我有個國中老師也有自耕農身分
但是他是請別人幫他種些蕃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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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26.69
※ 編輯: puyo 來自: 61.228.26.69 (01/05 09:59)